
为确保汉中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质量及工作进度,汉中市经普办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全市经济普查登记阶段工作制度的通知》(汉市经普办发﹝2019﹞3号),扎实推进全市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

汉中市五项制度护航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
一、建立24小时值班应急制度。从元月1日起至4月30日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市经普办及市统计局相关专业全员参与,对县区反映的问题详细登记并答疑解惑。
二、建立登记工作周报告制度。从1月中旬起执行周报制度,各县区于每周五12时前上报《第四次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周报进度表》。
三、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县区定期对入户登记情况、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及登记过程中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四、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县区登记情况、上传数量、审核情况等实施定期通报制度,督促县区做好入户登记工作。
五、建立经济普查领导包抓县区、专业指导制度。实施“领导包县、专业指导”工作制度,开展经济普查督查,重点对入户登记工作进度、数据填报质量、数据上传等工作进行督导,专业人员精准业务指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文件》要求,各县区参照市经普工作制度建立本地相关工作制度。
稿件来源:汉中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