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省住建厅安排部署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
2019年12月16日 22:27
来源:凤凰网陕西综合
12月12日,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安全生产暨“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部署今冬明春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12月12日,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安全生产暨“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部署今冬明春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杨育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厅长戴滨华主持会议,在家的厅领导、厅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重点运输企业代表、各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单位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中省有关会议精神,对全省交通运输“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进行了动员安排。会上,汉中交通运输局、榆林交通运输局分别进行交流发言;陕西省公路局、省道路运输中心、省水路交通中心、省交通工程质监站分别对下一阶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
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始终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始终牢记安全就是最大的民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更高标准、更严举措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下更大力气整治安全隐患,解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让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运输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会议要求
要积极担当作为,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完善“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责任链条;要主动承担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各级领导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细化部门监管责任,夯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消除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各单位要深刻反思,举一反三,主动查找工作的薄弱环节,切实推动隐患“清零”,把“预防为主,源头治理”方针切实落到实处;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扎实组织开展好“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要突出道路运输、公路运营、工程建设、水上交通、城市公交和轨道交通领域等重点领域,切实抓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防范,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思想、麻痹侥幸心理和消极厌战情绪,超前研判安全风险,持续抓好隐患治理,全力以赴抓好今冬明春和2020年“春运”安全生产工作。
陕西省住建厅:陕西省住建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整治100天!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按照陕西省安委会《全省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方案》,陕西省住建厅近日印发《住建领域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住建领域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方案》
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
《方案》明确
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不分阶段,按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巩固总结的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整治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综合整治,重点包括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失、监管执法宽松软、事故调查处理不到位、教育培训管理不严格、联合惩戒不落实等问题;
二、企业主体责任整治,重点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投入不足、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员工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应急救援要求不落实等问题;
三、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包括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工、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以及起重机械、深基坑边坡、高支模、脚手架、临时用电用火、施工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等;
四、燃气安全整治,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农村“煤改气”用户、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装、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五、其他方面整治工作,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消防安全整治、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工作。
根据《方案》
1.陕西省住建厅成立了以厅党组书记、厅长韩一兵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百日安全生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营造舆论氛围,加强信息报送,严格监管执法,强化隐患治理。
3.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期间,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惩治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停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发现的问题隐患,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责任编辑:满政达]
- 好文

- 钦佩

- 喜欢

- 泪奔

- 可爱

- 思考

免责声明
- 除凤凰网注明之服务条款外,其它因使用凤凰网而引致之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 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包括因下载而感染电脑病毒),凤凰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任何透过凤凰网网页而链接及得到之资讯、产品及服务,凤凰网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 凤凰网内所有内容并不反映任何凤凰网之意见及观点。
- 凤凰网认为,一切网民在进入凤凰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已经仔细看过本条款并完全同意。 敬请谅解。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