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陵区召开区委文明委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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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陵区召开区委文明委全体会议

西安高陵区召开区委文明委全体会议

11月25日下午,西安高陵区召开区委文明委全体会议。西安高陵区区委书记、区委文明委主任杨仁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区长、区委文明委第一副主任解宁元,区领导张博、韩亚仙、关林、李浩及区委文明委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文明委会议精神,对全区创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审议通过了《拟命名表彰的2018年区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审议通过了《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规则》《西安市高陵区道德模范及“高陵好人”评选办法(试行)》和《西安市高陵区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奖励优待实施办法》。

一要提高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思想认识。全区上下要充分认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常抓不懈,努力探索,不断提升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质量与水平,为高陵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有力的精神支撑。

二要夯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主动抓好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区委文明办要继续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统一协调好各部门的行动,既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又要加强督促检查。

三要营造良好氛围。要善于发掘、评树先进典型,大力弘扬社会正气,激发正能量,努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稿件来源:西安高陵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