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印发《实施意见》 支持工业园区发展

西安市印发《实施意见》 支持工业园区发展

原标题:我市印发《实施意见》支持工业园区发展

到2022年打造1个“千亿级”和5个“百亿级”县域工业集中区

本报讯(记者 蒋黛)1月10日,我市召开工业园区建设推进会,通报全市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情况。同时印发《西安市支持工业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2年,形成以开发区为主的支柱产业聚集区,以县域工业集中区为辅的配套产业承载区,打造1个“千亿级”和5个“百亿级”县域工业集中区,创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33个以上,成为支撑先进制造业发展的重要平台。

记者从推进会上了解到,目前全市有26个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县域工业集中区总规划面积245.16平方公里,其中工业规划面积164.79平方公里,占总规划面积的67.22%,现已建成67.28平方公里,初步形成了产业定位明确、产业集聚、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工业布局。2019年前三季度,实现工业总产值984.4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302.1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892.81亿元,聚集企业2244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82户,吸纳从业人员14.52万人。

根据印发的《西安市支持工业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我市将按照“布局集中、主业突出、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的原则,加快各类生产要素向工业园区集聚,统筹协调和优化工业园区产业布局规划,着力推动各园区产业差异化发展,开发区重点发展3个主导产业、县域工业集中区重点发展1个主导产业,引导企业按照产业定位“入园进区”。坚持工业园区建设与城市功能完善同步推进,打造宜居宜业的产城融合综合体。推进工业园区产业耦合,实现近零排放。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手段,以园区为单元,探索建立智慧园区运营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促进各种生产要素优化协调配置,提升园区管理和企业生产的智能化水平。

此外,我市还将不断丰富招商引资模式,加快“双创”基地建设。对工业园区内道路、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排水、园区循环改造、新建(改造)园区环保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上年度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补助;对投资新建三层及以上厂房的投资主体,按10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对工业园区引进的先进制造业“园中园”“孵化园”等新建项目,完成投资额1亿元以上,按5‰给予园区资金奖励;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1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