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检察院:落实新《刑诉规则》 案件“会诊”引导侦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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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检察院:落实新《刑诉规则》 案件“会诊”引导侦查取证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修订了《人民检察院刑诉规则》,提出审查起诉阶段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完善补充侦查制度,引导办案说理机制。为落实新《刑诉规则》,提高案件质量,强化侦查监督,长安检察院针对高某某等多人诈骗案移送审查起诉的相关问题前往西安市公安局航天分局神州路派出所,就取证工作进行研究指导。

会上,办案检察官就该案目前案件事实与证据方面与办案民警进行了深入探讨,通过全面剖析案情,分析证据,明确提出了该案下一步的补充侦查取证方向及重点:首先要明确侦查取证重心,因该案涉及多个公司、多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高达一千多万元,系该院迄今为止办理的涉案金额最大的经济犯罪案件,必须紧紧围绕退补提纲所列的补查事项,及时补充收集指控犯罪所必需的证据。其次明确侦查取证方向,因该案涉及定性问题,须围绕罪名,查清案件事实,查明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客观构成要件等相关证据;最后提出合理建议,针对该案施工现场问题,检察官提出要现场勘验检查,实地取证,确保证据的证明力。

通过这次实地交流、对案件的分析研讨,检察机关指明了案件的侦查方向,有效推动侦查监督,确保了退查的实效性和取证的精准度,有效提升了办案效率,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筑牢案件的证据基础。(秦红、文丹丹)

稿件来源:长安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