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杨硕律师的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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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杨硕律师的先进事迹

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杨硕律师的先进事迹

人物简介:杨硕,男,民建会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亚洲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陕西连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现任陕西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陕西省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陕西省涉诉涉访案件专家库成员、中国律法网和西部法制网特邀观察员、陕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特邀点评专家、咸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专职法律顾问。曾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陕西省“省级优秀律师”、陕西省律协“优秀专业委员会主任”、市“优秀法律工作者”、市“社会综治维稳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

一、忠诚为党,服务人民,积极提高政治站位

杨硕律师从事法律工作20多年,立足于法律服务岗位,坚持人民律师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出发点,着力践行三个维护和法律人的责任。尤其是十八大以来,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关注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时刻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宗旨,经常开展宣讲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的活动,为社会主义法治进步和社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发挥优势,主动作为,积极参与立法活动

2013年9月,杨硕律师被任命为陕西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他除了经常下沉基层向社会各界普法外,还积极参与国家的立法工作,仅《民法总则》这部法律草案,他连续三次参加了国家各级部门组织的审议稿征求意见工作。为了确保提出的建议稿质量,他经常夜以继日、废寝忘食地查阅资料,对意见稿看了再看,改了又改。2015年10月,他在对(草案)第一次审议稿的讨论会上就提出了很多建议,后经汇总上报至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1月,应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的邀请,他又参加了(草案)第二次审议稿的征求意见工作。在讨论过程中,他与来自省高院、省检察院以及各大法学院校的法律专家积极献言,最后将汇总的意见上报至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12月,应全国人大代表的邀请,他再次组织资深律师对(草案)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研究,将征集的意见反馈至全国人代会讨论通过,最终有五条建议被采纳。

2013年12月,最高法院向社会各界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意见稿)》征求意见。他接受邀请后,在征求意见会上发表了自己独到的见解,所提出的建议两点被采纳。

2017年11月,杨硕律师当选为陕西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这对他来说,既是压力又是动力,而且还是契机。他变压力为动力,对社会担当的决心更大了。2018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着手《民法典(草案)》的起草工作。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间,草案稿先后四次分别下发至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陕西省政协、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律师协会等部门征求意见。杨硕律师接受任务后,不是带领民专委资深律师反复对(草案)进行讨论,就是自己挑灯夜战,细细琢磨。为了确保提出建议的质量,他把每个人提出的建议交由全体参会律师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最后将形成的决议稿再进行整理汇总。截止到目前的第三次审议稿,对他提出的建议采纳了多达十条。

三、立足岗位,无私奉献,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杨硕律师在省律师协会经费拮据的情况下,以身作则,经常自掏腰包,同时还鼓励民事专业委员会的各副主任、秘书长以及相关单位积极出资,用筹集到的资金为社会各界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1、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努力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长期以来,杨硕律师四处奔波,哪里有突出的矛盾纠纷,他就主动奔赴哪里,协助政法机关或信访部门化解社会矛盾。尤其从2012年被市政法委聘任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法律顾问后,他经常面对长期缠访的群众,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劝导工作,以防止当事人的极端行为,不但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还稳定了地区正常的社会秩序。

2、在精准扶贫的同时,不忘对人民群众的普法活动。2017年12月,杨硕律师带领民事专业委员会用集资的资金买来米、面、油等物,迎着刺骨的寒风带领民事专业委员会成员奔赴秦岭山脚下的汪峪村,向贫困群众送去了暖心的问候。同时还在村委会驻地向村民开展法律咨询和发放宣传材料活动,确保了送法下乡和精准扶贫活动的双丰收。

3、经常开展送法下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景区、进企业活动。多年以来,杨硕律师为了使法律走进千家万户,他想方设法与村委会、社区、院校、旅游景点以及中小型企业取得联系,利用所有闲余时间开展更多的普法和法治体检活动,以确保法治宣传的社会效果。2018年5月,他与西安医学院联合开展“普法如灯、你我同行、做守法公民,送法进校园活动”,当天就与该校结下了对子,为以后的工作奠定了殷实基础。同年6月,他带领团队与省委普法办、省教育厅、凤凰网等单位密切配合,深入西安工程大学开展“高教法治文化节”活动。活动中,用生动的案例向同学们宣讲宪法精神,鼓励同学们铸就中华魂,同时还与同学们就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互动。同年12月的宪法宣传周,他带领团队为西安医学院师生进行《宪法(修正案)》讲座,使宪法精神深入了人心。为了巩固宣传效果,几天后,他带领团队再次来到西安医学院。为了使大学生对法律知识产生浓厚的兴趣,亲身感受法庭庄重的氛围,就在学院开展了一个模拟法庭演示活动。为了让大学生充分感受到在法律实践中知识的重要性,他以真实案例为题材,让学生身临其境,扮演当事人,执业律师担任委托代理人,整个模拟庭审秩序有条不紊,气氛紧张而激烈,庭审效果引起了师生们的共鸣。到目前为止,仅在西安医学院举办各种普法活动就达10余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司法部、陕西省政府和司法厅等关于“改善赢商环境,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的文件精神,杨硕律师除了平常对民营企业的关照外,2019年11月份,他还带领民事专业委员会的20余名资深律师在马嵬驿景区和杨凌示范区开展普法活动。在杨凌期间,还对60余家企业经理进行了常用法律知识的培训。培训结束后,又立即对这些企业经理分组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小组法治体检活动,使企业家受益匪浅。

4、抗击疫情,身体力行。2020年1月开始,新冠肺炎病毒肆虐全国,弄得群众人心慌慌。此时,杨硕律师积极响应省律协的号召,率先报名公布电话号码,承诺随时免费向社会各界提供疫情防控的法律服务。为了使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法律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他一方面利用陕西广播电视台的新闻广播讲授与疫情有关的法律知识,一方面积极参与省律协制作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法律问题及专业意见指引》。在该《指引》中,他的团队负责整理的内容占据了三分之一,为疫情防控工作付出了心血。

四、心系弱势群体,助力法律援助。

2009年5月,某市境内发生一起针对未成年人的强奸杀人焚尸案。犯罪分子作案后逃之夭夭,侦查机关多年不能破案,当地群众抱怨不断,各大媒体纷纷关注,社会影响甚大。2015年该案终于浮出水面。案件被提起公诉后,杨硕律师出于强烈的职业责任感,无偿为被害人史某的亲属提供法律援助,最终使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被害人亲属获得了的赔偿,心灵上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安抚,充分地体现了我国法律的正义和社会的温暖。

五、利用职权上的便利,为全省律师多办实事。

2018年3月,杨硕律师带领团队从不同渠道筹集资金,邀请最高法院大法官对全省律师进行了《民法总则》培训大会,参会人员多达1500余人。在培训间隙,还邀请西部法制网就目前的法律热点问题向全国人大代表、省律协副会长以及部分律师进行采访,将培训和采访现场通过微博向社会直播。本次活动的人数创下了陕西律师历年之最,培训质量开创了陕西律师的历史先河。

2019年3月,为了不断提升全省律师的办案水平,杨硕律师带领团队再次多方筹集资金,邀请陕西省高级法院法官讲授了《物权变动中法律冲突的适用》以及最高法院《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参训人员高达2100余人,再次刷爆了上次的参训人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9年初,陕西省高院拟颁布《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若干规定》。对于《意见稿》的讨论,由省政法委多次组织全省律师专家征求意见。为了保障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切身权利,杨硕律师每次都参与其中,先后五次提出了很多关乎律师人身权利和执业权利的建议,且建议大部分被采纳。

群众利益无小事,社会责任担当永远在路上,公共法律服务永无止境,这就是杨硕律师的座右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