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检察院到永寿县发放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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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区检察院到永寿县发放司法救助金

未央区检察院到永寿县发放司法救助金

4月24日上午,未央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到咸阳市永寿县永平镇,为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家属李某等5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7万元。

被害人陈某某(李某之妻)因施某交通肇事案于2019年死亡,留下两个年幼的孩子和年迈的父母。该案经法院判决后,被告人无赔偿能力。李某等5人因家庭生活困难,向检察机关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经核实了解,被告人一方除丧葬费外,至今未给予任何赔偿,且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

未央区检察院及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承办检察官调取了案卷材料,走访了申请人住所地,并询问了相关证人。最终,为李某一家发放救助金共计7万元。

被害人家属对检察机关的帮助表达了感谢,并表示要重新振作,积极面对未来生活。(李浩)

稿件来源:未央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