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三五”时期,榆林市税务系统在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指引下,严格按照总局、省局党委依法治税总体部署,稳步健全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深度普及税收法律知识,全面提升税务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切实增强社会税收法治观念,为榆林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尊法学法,锤炼高素质法治化税务干部队伍
(一)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日趋完善。市、县两级税务部门分别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税收法治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管理等重点工作中,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同时,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推行领导述职述廉述法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印发税收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将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和督查督办,对工作进度和效果进行绩效考评,切实强化责任落实。
(二)干部学法用法意识持续增强。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形成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机制,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干部宪法宣誓、党委会前一刻钟学习、专题讲座、“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来陕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税务人员学法用法培训,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严格落实执法资格管理制度,积极运用税法知识竞赛、以案释法、业务大比武、岗位大练兵、标兵能手人才选拔等形式提高干部学法用法热情,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十三五”时期,共举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各届全会精神专题报告会93场,组织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56次、领导干部宪法宣誓5次、党委书记讲党课18次、领导班子法治读书研讨会14次,组织民法典、税收法律法规等专题讲座178次、大型税企税法知识竞赛4次、业务大比武6次、纪检监察、稽查等业务专题考试9次,选拔业务骨干和标兵能手人才139人,新招录266名公务员全部通过执法资格考试。
二、普法宣法,营造高质量规范化税收法治环境
(一)税收普法阵地守正创新。“两微一端”打造税收普法“主阵地”,2015年率先在全省税务系统开通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2018年网站整合为省局官网榆林频道。纳税人学堂搭建税收普法“新高地”,创新工作思路,精心建设有精度、有深度、有温度的纳税人学堂及云课堂,有效解决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涉税疑难问题,打造具有榆林特色的纳税人学堂品牌。小呼中心畅通税收普法“连心桥”,为有效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今年4月1日成立小呼中心并开通7612366区域便民办税服务热线,专项负责全市纳税人涉税业务咨询和投诉举报受理。“十三五”时期,累计推发公众号信息2196条、微博信息3530条,单篇最高阅读量92584人次;共组织纳税人学堂实体培训106期、培训纳税人5978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今年举办纳税人学堂“云课堂”9期、在线培训纳税人和税务干部29.7万人次;小呼中心受理热线电话8218条,话务量居全省税务系统第二,20秒内接通率99.96%;通过12366短信平台定向发送百字税法短信已超700万条。
(二)税收普法活动精彩纷呈。坚持集中性宣传与日常性宣传相结合,深度普及与群众利益、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切实增进公民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共识,全面促进社会税收法治观念。“十三五”时期,全系统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日(周)、全国税收宣传月、服务大局普法行、疫情防控法治同行等年度专项宣传活动320次,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万份,解答涉税疑问3600余次;举办税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等主题活动1650次,赠送税法知识读本、最新税收优惠政策汇编等书籍50000余册;策划开展陕北说书“表”税收、榆林剪纸“绘”税收、减税降费“快”入寻常百姓家、税收“跑”进马拉松、税收走进乡村集市等特色宣传活动31次;制作推出包括直播、图文、海报、微视频、音频、动漫、电子H5等形式的税收文化法治精品力作21部。众多精品力作先后被人民网、央广网、国家税务总局公众号、教育部青少年税法学堂、中国税务出版社、三秦网、榆林发布等重要平台采用刊发。
三、依法用法,构建高效能标准化税收执法秩序
(一)税收依法决策能力全面提升。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先后制定下发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方案等文件,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税收法律顾问、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等制度,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坚强保障。2016年9月,成立全省首家市级行政单位公职律师办公室,全系统目前共有公职律师27名;2017年10月,设立专职法律顾问办公室,聘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集中处理全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服务事项。“十三五”时期,公职律师团队和法律顾问办公室参加全系统民事诉讼2起、劳动仲裁4起、行政复议2起、行政诉讼2起,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88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78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84次,出具法律意见57份,有效保障了重大税收执法决定和重要涉法事项的合法规范。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先行先试,主动作为。2017年初,原榆林市国税局启动“三项制度”试点推行工作,成为全国税务系统首批试点单位,并于2017年9月在市县乡三级税务机关全面试行,率先在全省税务系统实现了“三项制度”全覆盖。精准把控,持续发力。2018年机构改革后,以“无向有看齐、少向多看齐、有向优看齐”的工作思路,搭建了市县两级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法制部门牵头协调、办税服务场所和办公室负责内外执法公示、征管部门负责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法制部门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推行工作机制。2019年精心编制“三项制度”工作手册及操作指引,被省税务局作为标准模板和典型案例向全省税务系统进行推广。今年6月4日,与榆林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协作,凝聚了工作合力。“十三五”时期,全系统共投入333万元,建成实体公示平台15个,配置执法公示触摸屏22台、执法记录仪324台、执法信息采集智能终端20台,升级改造高标准纸质文书、电子音像档案室14个,建成约谈室19个,确保了纳税知情权和社会监督权的“双保障”、办税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的“双提升”、执法公正性和税务公信力的“双增强”。
“十四五”时期,榆林市税务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党委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在依法治税和税收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付强)
稿件来源:榆林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