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印发2021年调查评估和统计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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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管理厅印发2021年调查评估和统计工作要点

2021年全省调查评估和统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规范事故调查,深化提升统计分析,稳步推进灾害评估,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切实发挥调查评估和统计工作的警示惩戒、预警研判作用。

一、全面提高事故调查工作质量

1、坚守底线,强化事故调查处理。严格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按时结案、按要求公开,不断提高事故调查工作水平。严格落实较大事故提级调查办法,重心下沉,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力度。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掌握一般、较大事故调查工作情况,督导检查,强化对事故调查工作的监管力度。

2、从严从实,加大挂牌督办力度。加强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工作,较大事故应挂尽挂,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一般事故依规督办。跟踪督促调查过程,严格审核调查报告,监督执行调查程序。市(区)政府要严格落实督办事项,提升调查工作质量,切实吸取事故教训。

3、注重实效,实施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全面开展较大以上事故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市(区)政府要推动一般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切实发挥事故调查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推动作用。巩固2020年较大以上事故清理整治大起底工作成果,紧盯清理整治问题,全面整改落实。

4、落实责任,规范一般事故调查处理。推动市级政府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工作机制制度,实施事故调查挂牌督办、典型事故提级调查;督促指导县级政府规范一般事故调查工作,提高事故调查水平。严格落实县级政府一般道路运输事故调查职责,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严肃查处人、车、路、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倒逼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

5、夯实基础,完善事故调查机制制度。建立健全加强事故调查处理的规范性文件,编制事故调查处理指导手册,统一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标准、工作程序。研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追责问责相关制度文件,落实事故责任追究。

6、跟踪问效,注重发挥事故警示惩戒作用。严格落实事故调查报告统计上报工作,开展较大事故调查处理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督查检查和一般事故查处抽查工作,跟踪问效,定期总结分析,对存在的问题、错误及时纠正,对普遍性问题和典型个别问题进行全面通报和重点提示。强化惩戒约束,对事故多发、事故调查处理不严格、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的地区以及相关单位进行警示教育和约谈、问责。定期进行事故情况通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剖析,汇编事故案例及分析材料,更大范围汲取教训。

二、深化应急管理综合统计工作

7、完善机制,落实全口径事故灾难统计制度。健全三级双渠道统计报送工作机制,开展宣传培训,强化督导检查,统一统计口径,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事故灾难自然灾害人身意外统计报表制度》。市、县(区)政府要把全口径事故灾难统计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有关部门、单位的统计责任。各级应急管理局要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建立完善统计信息通报保送渠道,推动把全口径事故灾难统计纳入对部门、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要配齐配强统计工作力量,保持统计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连续性。

8、多措并举,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进一步强化统计报送的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管理,严格落实事故、自然灾害、人身意外统计信息24小时统计直报要求,对各市(区)、部门的统计直报率、统计信息填报质量情况实施实时核对、月度汇总、警示提醒、定期通报。完善应急管理综合统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机制,落实统计、监管执法的统计填报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坚持“谁执法、谁填报,谁检查、谁填报,谁查处、谁填报”的原则,定期报告监管执法统计工作情况。各市(区)要加强统计审核工作,建立统计数据自查自纠、检查验证工作制度,定期开展统计数据核查,及时纠正不及时、不准确填报统计信息的行为。落实统计核销制度,严格审核核销条件、监督核销程序,加强核销备案管理,开展统计核销检查。要把数据真实作为统计工作底线,明确统计审核责任,落实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规定,加大对应统不统、应计不计的考核力度,严肃处理统计漏报、瞒报、迟报和人为混淆事故性质的行为。

9、创新改进,提升统计分析价值。建立实施安全生产会商研判机制,坚持进行事故灾难统计月度、季度、年度分析。强化事故、灾害、人身意外关联分析,深挖事故灾难形成的自然、经济以及社会环境因素,归纳类型特点、区域及行业分布、危害后果以及监督管理原因等。重点开展全口径统计数据综合分析和重点监管行业事故、人身意外情况、区域主要类型事故灾难专题分析,总结规律、发现问题、提出措施。紧盯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分析事故类型、发生原因以及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提供决策参考。督促指导市(区)应急管理局根据本地区事故和全口径事故灾难统计情况,开展分析研判,发挥统计的作用,彰显统计价值,促进统计工作。

三、推进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

10、稳步推进,建立自然灾害评估机制制度。组织开展调研交流,推动建立自然灾害评估工作机制,规范评估分级以及启动条件,明确评估内容,分清工作职责。制定《陕西省自然灾害评估工作暂行办法》,规范评估程序,明确评估组织方式,建立评估分析指标体系。探索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参与自然灾害评估的方式方法,促进调查评估工作规范、科学

11、研究探索,开展自然灾害评估试点实践。开展调查评估工作和案例研究,学习借鉴有关灾害评估工作经验,建立评估模型和不同灾种的评估规范,组织评估业务培训,提高评估工作能力。选取典型自然灾害案例,组建评估工作队伍,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开展评估试点工作。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12、夯基垒台,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制度。研究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办法,提高信用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修订《陕西省安全生产领域守信激励实施办法暂行规定》、《陕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对象纳入、移出条件、方法以及程序规定,强化纳入后管理,细化激励及惩戒措施;落实诚信信息修复相关规定,建立企业整改纠错情况核查办法,鼓励企业进行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

13、严守底线,切实发挥失信惩戒作用。加强诚信管理与企业安全生产承诺、监管执法、事故调查的衔接,严格规范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各环节工作。严格按规定落实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纳入失信惩戒名单工作,依法依规运用失信惩戒手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各市(区)、各行业监管部门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守信及不良记录信息报送工作,纠正失信惩戒对象信息报送不及时、不想报、不敢报等问题。强化失信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开展失信企业监管情况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惩戒措施。

五、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举报工作

14、畅通渠道,发挥生产安全事故投诉举报作用。贯彻《陕西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按照“有案必查、查必严格、查实必奖、严格保密”的原则,严格开展事故举报核查工作。建立事故举报受理交办工作机制,快速开展核查,及时反馈信息,保护举报积极性。加强对典型案件的曝光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公众和生产企业从业人员举报生产安全事故。

15、规范细致,依法依规核查举报事故。制定事故举报核查工作规则,落实保障措施,明确核查办法。严格开展核查工作,担当作为,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确保核查结果真实。落实瞒报事故提级调查规定,严厉处罚瞒报行为。

稿件来源:陕西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