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在发布丨陕西打掉黑恶团伙487个:“黑社会”和“保护伞”都要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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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在发布丨陕西打掉黑恶团伙487个:“黑社会”和“保护伞”都要铲除

6月1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扫黑办副主任陈明,陕西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省扫黑办副主任樊兆兴,陕西省高级法院副院长、省扫黑办副主任范思泓,陕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省扫黑办副主任李志虎,陕西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高宽宁,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师建平出席,介绍陕西省建立六项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现场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截至2021年4月底,陕西省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9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15个、团伙487个,破获刑事案件15607起,刑拘、逮捕19286人,1352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96.13亿元,整治行业乱象44294个,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明显加强,营商环境持续向好;立案查处政法干警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966件1455人,进一步纯洁了队伍;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813件,处理5808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形成。

陕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连续3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并在今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上荣获先进单位一等奖。2020年,全省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知晓率达到98.26%、成效满意率达到97.78%。

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三年专项斗争结束后,扫黑除恶工作转入常态化,这是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的新起点,是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陕西、法治陕西的新任务。

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师建平表示,司法行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主要职能有两项,一项就是对涉黑犯罪的监管改造,二是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摸排提供线索。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第二战场”的积极作用,围绕涉黑涉恶罪犯监管改造和提高摸排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数量质量。

司法系统秉承“九个坚持”:

坚持从快收监。提前与公安机关对接,掌握涉黑涉恶罪犯送押动态,克服收押中的困难,一律无条件收押,做到应收尽收、即送即收;

坚持异地关押。对涉黑涉恶罪犯,严格执行跨市地域异地关押,对判处10年以上的黑恶社会性质组织者、领导者罪犯报请司法部批准后实施跨省关押;

坚持细致评估。对所有涉黑涉恶罪犯逐人建立专档、逐人危险评估、逐人分析研判,果断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始终保持严密管控状态;

坚持精细管控。细化对涉黑涉恶罪犯从入监到出监各个执法环节管理规定,对会见、通讯严格审查把关,专门登记,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掌握思想动态;

坚持严格执法。对涉黑涉恶罪犯一般不予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对计分考核奖励、减刑从程序上、条件上从严掌握,提级审核;

坚持保障权益。在依法保障罪犯申诉、控告、检举和通讯、会见权益的同时,逐人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对患病罪犯及时救治;

坚持强化教育。狠抓涉黑涉恶罪犯的专项教育整训,突出思想改造和法制教育,落实专人包教,挂牌攻坚,一人一策,对症施教,不断提升涉黑涉恶罪犯教育改造质量;

坚持重点深挖。突出战果导向,将黑恶线索举报与深挖余罪漏罪及“三假”人员甄别有机结合,对涉黑涉恶等重点罪犯反复谈话,持续深挖,不断扩大检举揭发成果;

坚持释放衔接。对涉黑涉恶罪犯刑满释放时,落实出监谈话,写出保证书,提出出监要求,落实必接必送,全部交付罪犯户籍地和所在地安置帮教,防止再次违法犯罪。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

未来,陕西省将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持续提升打击能力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效能治理,为谱写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