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委办第四督导检查组在商洛市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陕西
陕西 > 资讯 > 正文

陕西省安委办第四督导检查组在商洛市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6月29日至7月2日,由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刘俊华带队的第四督导检查组,赴商洛市镇安县、柞水县、商州区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

督导检查组先后检查了商洛尧柏秀山水泥有限公司、陕西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镇安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工地、镇安县龙腾国际综合体、柞水县嘉华天然气有限公司、柞水溶洞景区、商洛市体育馆(“十四运”场馆)、陕西锌业公司、商洛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

从检查情况来看,商洛市被检查单位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安全防控措施落实基本到位,但检查中仍然发现部分单位存在矿区道路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配电室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器材配备不足、尾矿库防汛物资配备不全、安全通道堆放杂物等问题。督导检查组向市、县安委办反馈了问题,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并由市、县安委办抓好问题整改的督促落实。

督导检查组要求,一是责任再夯实。商洛市各级安委办要认真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隐患排查治理再深化。要把预防工作做到前面,继续查找行业监管部门和企业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治理。三是督导检查再加强。要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督导检查,抓好落实环节,闭环管理。

稿件来源:陕西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