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委办第六督导检查组在宝鸡开展安全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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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委办第六督导检查组在宝鸡开展安全督导检查

6月29日至7月1日,陕西省安委办第六督导检查组由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李建文带队,对宝鸡市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麟游县郭家河煤矿、长汇加油站和凤翔县美能天然气有限公司、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检查,共查出安全问题隐患96条,对煤矿企业查出的问题隐患下达了执法文书,督查情况向宝鸡市政府进行了通报。要求宝鸡市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在全市通报,举一反三,督促相关行业领域开展自查自纠,严防同类问题重复出现。

督导检查组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二是要紧盯重点行业安全工作。特别是要紧盯煤矿、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深入查找行业监管部门和企业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逐一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三是要严格监管执法。扎实开展集中执法和专项执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处罚、通报、约谈、问责、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等手段,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坚决予以曝光。四是扎实开展三年攻坚行动。市县要认真落实政府层面和企业层面“两个清单”,集中整治重点行业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对“系统性”“老大难”问题要制定攻坚计划,落实责任措施,按期整治完成。五是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强化责任担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稿件来源:陕西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