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委办第十二督导检查组在咸阳开展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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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委办第十二督导检查组在咸阳开展督导检查

6月29日至7月1日,由陕西省应急管理厅总工程师王炳锋带队的省安委办第十二督导检查组,先后深入兴平市、礼泉县、永寿县对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工贸、燃气、学校、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督导检查。

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配电室门窗无防小动物进入措施、电缆未封堵、接线不规范,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果库仍使用液氨制冷且不规范,管理缺失;灭火器和消火栓等消防器材配备不齐、未进行定期维护,消防通道不畅通;餐厅违规使用甲醇燃料且无防护措施,施工场地安全防护措施及告知不规范,粉尘涉爆区域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及开关、加油站作业场所违规设置值班人员宿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实现SIS安全系统控制,危险化学品存放和台账记录不规范;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上锁,企业管理资料不规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督导检查组就存在的问题向当地安委办反馈,要求限时督办整改,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改。同时,督导检查组强调,各级有关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把安全生产作为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第一要务,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务必抓好反馈问题研判整改,下大气力抓好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充分做好排查安全隐患的部署、安排、落实等一系列工作,确保隐患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稿件来源:陕西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