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委办第十一督导检查组在安康市开展安全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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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委办第十一督导检查组在安康市开展安全督导检查

6月29日至7月2日,由陕西省应急管理厅二级巡视员朱玉朝带队的第十一督导检查组,赴安康市、镇坪县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

督导检查组实地检查了安康市万乐城、安康宾馆的天然气设施安全,“十四运”游泳马拉松赛瀛湖赛区赛事预案,安康市体育馆消防安全,镇坪县钟宝镇防汛抗旱和安全生产工作,镇坪县消防救援大队救援准备工作,曙坪镇飞渡峡景区安全情况,共发现隐患86条。督导检查组随后召开反馈会,通报了检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督导检查组强调,安康市委、市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按照全省督导检查重点行业领域有关要求,做好下一步安全防范工作。一是迅速进行整改。对照督导检查组反馈的意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举一反三,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加强巡查、监控和盯守,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二是持续开展检查。要充分发挥市安委办牵头抓总作用,持续深入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全覆盖督查检查,要充分发挥专家和行业技术人员作用,确保能发现问题、找准问题。同时,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问效,闭环管理。三是明确工作责任。市、县区安委办按照“分级负责、行业主管、属地为主”的原则,统筹推进这一时段重点工作,加大协调力度,明确相关责任,保障重点时段重点工作按时限、高标准完成。四是确保快速反应。时刻做好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协同应对机制。如出现突发事件,确保随时“拉得出、顶得上”,做到指挥有力、调动迅速、保障到位、救援高效,确保建党100周年及“十四运”期间安全稳定。

稿件来源:陕西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