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委办第十督导检查组对榆林市开展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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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委办第十督导检查组对榆林市开展督导检查

6月29日至7月2日,由陕西省应急管理厅二级巡视员慕军带队的第十督导检查组,对榆林市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先后对榆林市安委办、神木市安委办安全生产重点督导检查工作安排情况进行检查,随后召开座谈会,调查研判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等形式,对神木市、榆阳区的3个乡镇、6家企业开展了明查暗访,发现问题隐患25条,要求神木市、榆阳区应急管理局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对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督导检查组现场督导处理了横山区科创新城桃园里小区石油液化气闪爆事故,指导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工作。

督导检查组要求,榆林市安委办要高度重视,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督导检查。一是市县两级要迅速行动,对照反馈意见,制定针对性措施,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扎实检查,不留隐患死角。二是要按照“分级负责、行业主管、属地为主”的原则夯实行业属地责任,认真总结吸取燃气闪爆事故教训,迅速查找行业部门和企业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统筹推进保障重点时段重点工作按时高效完成。三是要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协同应对机制,做好应急响应,确保应急力量随时能够“拉得出、顶的上、起作用”,做到指挥有序、调动迅速、保障有力、救援高效。四是要扎实开展各项执法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综合运用处罚、约谈、问责、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等手段,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稿件来源:陕西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