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委办第一督导检查组对西安市城市燃气安全开展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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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委办第一督导检查组对西安市城市燃气安全开展督导检查

7月2日,由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副书记郑永刚带队的省安委办第一督导检查组,继续在西安市开展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围绕城市燃气安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重点检查了灞桥区西安恒源液化气站和西安华山燃气物流有限公司狄寨分公司供气点安全生产情况。

检查发现,西安恒源液化气站存在充装场地分区布置不符合要求、气瓶标签不全、消防水池水量不足等问题;西安华山燃气物流有限公司狄寨分公司供气点存在出入库登记与实际不符、个别灯具为非防爆型灯具、消防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不足等问题。督导检查组就检查发现的问题向企业和当地安委办进行了反馈,要求限期整改。

督导检查组强调,要深刻吸取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21〕63号)要求,扎实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切实消除泄漏爆炸等事故隐患;要严格监管执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燃气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要举一反三做好市政工程、公共设施、公共消防、公共场所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地质灾害等行业领域事故防范,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稿件来源:陕西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