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委办第八督导检查组在延安开展安全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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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委办第八督导检查组在延安开展安全督导检查

6月29日至7月2日,由陕西省应急管理厅二级巡视员贾书贵带队的第八督导检查组,对延安市延安新区、安塞区、黄陵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先后检查了“十四运”摔跤馆、吾悦广场商业综合体、安塞区交警大队、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黄陵国家森林公园等十余家企业和单位。从检查情况来看,延安市高度重视特殊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层层部署阶段防范重点任务,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基本到位,但仍发现体育场馆疏散标志不明显、商场从业人员安防知识匮乏、厂区生产设备压力表未标注有效期、景区道路安全标志较少、加油站罐区距离树木过近等问题。

督导检查组要求,一是迅速整改落实。对照督导检查组反馈的意见,市县两级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夯实整改责任,对照检查,不留死角,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夯实属地责任。市、县安委办按照“分级负责、行业主管、属地为主”的原则,统筹推进这一时段重点工作,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明确相关责任,保障重点时段重点工作按时限高质量完成。三是快速及时响应。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协同应对机制,做好应急响应,要与消防、本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驻地军队、武警等部门密切联系,同时加强与医疗、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等部门的工作衔接,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后相关应急救援和支持保障力量随时能够“拉得出、顶的上”,做到指挥有力、调动迅速、保障到位、救援高效。

稿件:陕西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