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安排部署“十四运”期间工矿商贸安全生产工作
陕西
陕西 > 资讯 > 正文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安排部署“十四运”期间工矿商贸安全生产工作

8月19日下午,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召开我省“十四运”期间工矿商贸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对做好“十四运”期间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坚决防范各类事故,进行了专题安排。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田斐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将于9月在陕西省举行,各市区都承担有相关的竞赛项目,各级应急管理局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会议的要求,深刻吸取山东栖霞金矿爆炸事故、山西代县大红才铁矿透水事故教训,切实提高政治意识和政治敏感性,立即行动、排查风险、切实整改,确保“十四运”期间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稳定。

会议要求,各市县(区)要按照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十四运”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和年度重点工作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安排,从8月25日开始,在陕西省工矿商贸行业开展第二次集中执法行动。对执法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风险的企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责令停工停产整改;对今年以来在国家和省市县历次检查和执法中,存在重大隐患限期整改没有到位、没有验收通过的,不得复工复产;新申请复产复工的、新建项目申请安全生产许可的,要从严审查。

会议强调,当前陕西省“七下八上”主汛期已接近尾声,但强降雨的天气仍然存在,进入“秋淋”期后,降雨量大,持续时间长,有可能出现大暴雨,发生洪水灾害。各级应急管理局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严密防范的工作状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陕西省安委办和陕西省应急管理厅的专项要求,落实各项责任和工作措施,确保汛期后半段和“十四运”期间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度汛,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不发生任何重大险情。

目前,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已下发《关于开展“十四运”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和年度重点工作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8月25日至9月15日,省、市、县(区)三级将对陕西省范围内非煤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工业园区、工贸重点行业集中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

稿件来源:陕西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