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在发布丨到2025年陕西建设用地亩均GDP要提高到2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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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在发布丨到2025年陕西建设用地亩均GDP要提高到23.7万元

土地是生产之要、生存之本、生态之源、自然之基,是最宝贵、最稀缺、最重要的资源要素。近期,针对陕西省土地利用整体水平不高的情况,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节约集约用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力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亩均论英雄”,并以系统观念统筹解决土地开发利用问题。

9月1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和解读陕西省《关于加强节约集约用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董普选、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处长闫芬、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副局长鲁凡、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副处长程喆出席。

政在发布丨到2025年陕西建设用地亩均GDP要提高到23.7万元

陕西省土地利用整体水平不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亩均产值偏低。2020年建设用地亩均GDP为18.8万元/亩,在全国属于中等偏下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不匹配。国家级开发区亩均税收41万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是利用结构不优。陕西省工业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重仅为7.6%,一些地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多数流向那些周期短、见效快的项目,而见效慢、周期长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项目特别是工业项目却因指标紧缺无法落地;

三是节约集约意识不强。一些地方仍然热衷于外延扩张、粗放利用,重批轻管、重新增轻存量的思想认识尚未完全扭转。

到2025年,陕西省建设用地亩均GDP要由“十三五”末的18.8万元/亩提高到23.7万元/亩。对省级以上开发区相关指标也提出了要求:到“十四五”末,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容积率和工业用地容积率平均水平较“十三五”末提高10%,分别达到1.07和0.88以上;工业用地亩均固定资产投资、亩均收入、亩均税收平均水平年均提高5%,分别达到670万元/亩、840万元/亩、38万元/亩以上。

《意见》明确要求各地严格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和禁止目录、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得设定影响市场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性条件,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违法违规圈占土地;鼓励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优先发展轨道交通、综合管廊、公共停车场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明确现有工业用地通过技术改造和厂房改造加层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不增收土地价款。

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探索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地方式;积极借鉴东部省份经验,开展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试点;明确建立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机制,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鼓励工业、仓储、研发、办公、商业等用途用地混合布置、空间设施共享,强化公共服务、市政基础设施功能混合。

在奖惩机制方面,明确对获得国务院“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区)”表彰的,给予1000亩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奖励,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排名靠前的开发区优先考虑其扩区或升级,排名后三位的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核减面积或予以降级、撤销。

下一步,陕西省还将出台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意见、土地成片开发细则等一系列关于土地节约集约的文件,推动“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将进一步完善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提升用地效率、提高用地效益、释放用地潜能。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用更少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支撑更高质量的经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