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在发布丨陕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共治格局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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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在发布丨陕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共治格局逐步形成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闻发布会现场

3月10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2021年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刘蓬勃出席并对2021年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刘蓬勃介绍说,2021年,陕西省级各成员单位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围绕年度工作要点,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积极完成分工任务,不断强化协同配合。各地市也不断健全完善市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机制,适应机构改革变化,调整补充成员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协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共治格局逐步形成。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刘蓬勃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刘蓬勃

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

2021年3月2日,随着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成立,原省消协正式更名为陕西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由来自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企业和消费者代表共计117名委员组成,其法定性质也由“社会团体”改为“公益性社会组织”。

陕西省消保成立后就与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在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召开消费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加强协作配合,推进食品药品等领域消费公益诉讼工作。省法院和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贯彻落实民法典精神的会议纪要》,要求积极拓宽和加强办理包括涉及消费者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生物安全、质量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全面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全省广泛开展以“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为主要内容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2021年,全省已公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约1.35万家,较2020年大幅增加,涵盖了电子商务、旅游、食品药品等15个与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全省9个地市启动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工作,约4000家实体店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汉中市、咸阳市发布了《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指引(试行)》《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管理办法(试行)》等。宝鸡市、渭南市、韩城市组织试点、发起倡议,推动线下实体店实施“七日无理由退货”。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依托全国平台,利用12315热线电话、网站、手机APP、支付宝小程序和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全天24小时无间断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全年受理投诉举报咨询共计68.9万件。其中投诉18.3万件、举报6万件、咨询44.6万件。已办复68.6万件,办复率达99.4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303万元。省交通厅陕西交通服务热线累计受理来电54万人次,新媒体平台服务量230万人次。省教育厅陕西省高等学校校园服务云平台上线运行,包含校园后勤服务监督、网络报修等功能,畅通师生意见反馈渠道,保障师生合理诉求。各部门投诉举报处置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此外,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不断强化监管维护市场秩序,2021年,查处食品案件5989件;查办“两品一械”违法案件2470件;整改问题隐患451项;推进375家高风险企业建立“双重预防机制”;气瓶专项整治成效显著,电梯责任保险投保率突破60%;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水平。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网剑”、打击侵权假冒、“护苗助老”、打传规直等专项执法强力推进,全系统全年查办各类案件2.53万件,依法打击各类侵犯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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