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简介
2021年7月23日,人民银行某中心支行收到周某的投诉信件,来信称:“本人已90多岁了,乘坐公交用老年卡是不需要缴费的。今年5月份,在乘坐X路公交车时,刷的是自己的老年卡,但自己的银行卡却发生了2元车费支付。”为此,老人先后8次到公交调度客服部,与相关人员理论。公交调度客服部表示:周某乘车时,他的“老年卡”并未刷卡成功,从扣款记录上看是某银行的银行卡扣款,属于正常的银行卡支付。周某认为,乘坐公交的2元车费交的不是现金,是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因此是银行泄露了他的个人信息,于是向人民银行写信投诉,并要求对该银行予以调查处理。
处理情况
当地人民银行收到周某投诉后,立即向某银行转办,要求该单位尽快核查回复。经查:周某乘坐X路公交车时,本意是刷“老年卡”乘车,但因周某将“老年卡”与银行卡放在同一卡套中,且乘车时未取出“老年卡”单独刷卡,当他用卡套靠近“卡机”刷卡时,卡机自动从他的银行卡上扣除了2元车费。经进一步调查发现,2020年6月8日,周某在该行某支行办理保号换卡业务,银行为周某将原磁条卡升级为IC卡,且默认开通了“小额免密功能”,但周某对借记卡默认开通“小额免密功能”并不知情。在人民银行的协调下,该银行在向周末赔礼道歉的基础上,向其解释了自2015年以来消费者的金融IC卡默认开通“小额免密功能”的情况,并现场为周某关闭了此项功能。同时,该银行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务必做到“小额免密功能”告知“全覆盖”,并妥善做好持卡人关闭和恢复开通“小额免密功能”的服务。
案例启示
1.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向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时,应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主动向消费者揭示可能会影响消费者做出选择和判断的重要信息,切实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2.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要养成关注个人资产账户及金融服务权限的动态调整情况,若出现非本人操作的资产动账或非本人授权的服务绑定等情况,要第一时间与相关机构沟通了解,确保个人财产安全。
稿件来源:人民银行西安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