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高院发布十起 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本报讯 (记者 刘晓云) 在第40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了十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参考样本。
这十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包括:
杜某诉张某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刘某诉某资产管理公司、某汽车销售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案;宋某诉某置业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贺某诉某广播电视台产品责任纠纷案;王某等诉某社会福利园区管理中心生命权纠纷案;徐某诉某轮滑体验馆、某置业公司、某商业管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某食品公司诉某文化公司商业诋毁纠纷案;冯某诉某妇科医院、西安某医院、陈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姬某诉孟某、李某、某装公司、某商场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人王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胡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案。
据悉,2021年,全省法院共审理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39522件,其中服务合同纠纷案件21354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6395件,网络购物纠纷案件508件,产品责任纠纷案件368件。这些案件的审理,通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促进了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针对食品、药品等领域刑事案件多发、犯罪手段多样、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全省法院立足司法审判职能,以最强决心、最严举措构筑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21年共审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制造售销伪劣防疫物品等犯罪案件165件,追究刑事责任128人,严厉打击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全省法院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依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方面,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和消费者保护组织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形成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强大合力,多措并举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