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在发布丨陕西多措并举推进信用体系高质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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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在发布丨陕西多措并举推进信用体系高质量建设

6月10日上午,陕西省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赵新勇,省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处处长潘磊,省信息中心副主任张军,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征信管理处副处长邱念坤出席,介绍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赵新勇介绍说,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将其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刚刚闭幕的陕西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也明确提出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诚信建设。基于此陕西省在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信用立法为契机,推进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未来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绩。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法治化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必须要重视立法与释法工作,在释法方面要着重阐释《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与《陕西省信用信息条例》,在立法方面要重视行业立法与地方立法;此外要推动更多信用约束措施进入相关专项立法和地方性立法,加快相关配套制度的出台,制定公共信用信息服务规范,做好文件制定、文件修订、文件废止等清理规范工作。

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服务机制

数据治理是当下信用体系的治理重点,目前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已实现与46家省级单位业务系统和12个市(区)信用平台的自动化对接,网站归集各类信用信息数量突破6亿条,通过信用平台的扩能升级,优化对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在未来陕西省仍需持续完善省市两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提升数据归集和应用服务功能,加大对重点人群、重点单位、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政务诚信等信用信息的归集力度,实现数据质量双提升。

夯实信用监管、信用建设支撑作用

为深入推进信用监管改革,陕西省目前在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消防安全、家政婚姻、养老服务等多个领域已出台或正在制定相关信用管理制度;此外还在政务诚信建设、商务诚信建设、司法公信建设、社会重点人员和重点职业人群信用建设等方面进行改革,最终建立健全起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加强信用软环境建设 发挥宣传教育功效

信用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的战略任务,除了立法等硬性措施外,还需要加强宣传教育等软性工作。如加强诚信文化建设,普及信用知识,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创建信用示范区,构建起政企共创,多级联创的各级各类示范创建工作,建好用好专家智库,不断提高信用工作干部的理论与实务能力,最终形成一个管理者依法、服务者懂法、参与者守法的信用法治环境。

“十四五”时期是陕西省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的关键时期,赵新勇表示,下一步陕西省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努力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化、规范化、数字化水平,加快推动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推动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