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开展尾矿库二等库和头顶库汛期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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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开展尾矿库二等库和头顶库汛期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当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极端降雨天气多发频发,各类安全风险叠加,尾矿库安全压力较大,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汛期各项安全防控措施,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陕西省应急管理厅邀请相关专家,成立7个检查组对全省尾矿库二等库和“头顶库”进行全覆盖检查。

检查期间,各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勘察、现场问询、督促整改等方式,重点对企业是否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在线监测系统并确保有效运行;是否落实“管住水、护住坡、看住井、应好急”的十二字方针19项现场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对汛期尾矿库安全防范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管、排水隧洞、拱(盖)板等排洪构筑物进行质量检测,并形成影像资料和质量检测报告;是否进行调洪演算,并确保尾矿库干滩长度、调洪库容、浸润线埋深等主要运行参数和排洪系统泄流能力满足设计及调洪演算要求;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撤人响应机制,落实责任人,确保响应及时、组织有力、落实到位;是否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值班值守和应急演练等6个方面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

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对尾矿库汛期安全重视不足,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认为企业没有发生事故,松口气、歇歇脚的思想有所抬头;现场尾矿工对汛期尾矿库安全十二字方针19条具体措施,一问三不知;一些治理提升尾矿库现场管理混乱,施工监理不在位,工人安全防护意识差,违规作业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重点工作落实打折扣,部分尾矿库特别是无主“头顶库”没有严格按照省厅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排洪构筑物质量检测,汛前安全检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工作悬空等问题。

检查组要求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15条硬措施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20项具体要求及我省50条措施,切实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落细;二要按照汛期尾矿库“管住水、护住坡、看住井、应好急”十二字方针19项现场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及时查漏补缺,补齐短板把汛期安全防范工作部署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三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大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把危险作业环节关口,严防施工监理漏岗缺位,确保尾矿库治理施工过程安全。四要强化应急值守,要按照“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巡查,确保及时发现险情、立即上报、果断处理。遇有重大险情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组织人员疏散撤离,积极有效应对事故灾难。

同时,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市县区应急管理局要时刻紧绷防汛安全弦,以极端负责的态度抓好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尽快组织对辖区其他尾矿库进行一次汛期安全全覆盖检查,做到“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确保不因灾导致发生尾矿库泄漏、垮塌、溃坝及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全省尾矿库安全度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