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在发布丨三年行动成效明显 陕西连续34个月未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陕西
陕西 > 资讯 > 正文

政在发布丨三年行动成效明显 陕西连续34个月未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11月23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田斐、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李建文、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杨文奇、省住建厅二级巡视员魏龙出席,介绍陕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政在发布丨三年行动成效明显 陕西连续34个月未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0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省安委会结合省情实际,以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风险隐患为重点,以着力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扎实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并收到明显成效。

政在发布丨三年行动成效明显 陕西连续34个月未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田斐介绍说,陕西省共有煤矿375座,原煤产量排名全国第三;非煤矿山583座、尾矿库311座,企业数量居全国第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95家、经营企业3792家、重大危险源690处,油气产量当量排名全国第一;公路总里程超过18万公里,油气长输管线、城镇燃气供应管道、压力管道总里程达10.7万公里,在用特种设备47.76万台(套)。陕西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生产供应保障基地、汇通东西的重要交通枢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地,扎实开展三年行动、确保安全生产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煤矿领域,制定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煤矿安全会商研判和协作合作机制,出台矿长考核记分管理办法、驻矿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制定煤矿安全管理6项标准规定,按照“一停二整三关”要求,完成了煤矿灾害风险普查核查,集中整治了渭南地区煤与瓦斯突出灾害,咸阳、宝鸡地区冲击地压和榆林地区采空区大面积悬顶灾害,完成了117处煤矿“明盘”治理、128处整改提升煤矿安全综合评估。非煤矿山领域,开展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条件提升活动,建立尾矿库、地下矿山包保责任制度,对秦岭保护区、南水北调水源地、黄河流域等重点地区尾矿库安全风险开展现场核查,制定了225座矿山、285座尾矿库“一矿一策”整治方案,三年来已关闭184座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矿山,治理整改83座尾矿库风险隐患(其中闭库销号30座)。危化品领域,制定《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化工园区认定评价标准(试行)》,采取“一园一策”完成30个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和风险评估,已全部降为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硝酸铵等涉爆危化品、非法违法小化工、特种作业和反三违专项整治,10个危化品专项任务基本完成。消防领域,落实农村和社区“321”精准防火工作机制(即三个10项措施,排查10类居住场所、宣传10项防火常识、落实10条防火措施;实施两个检查评估;统一纳入消防考核体系),扎实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高层建筑、扶贫车间(社区工厂)火灾隐患专项治理,115个超高层建筑和大型城市综合体建成专职微型消防站。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加大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完成公路安全防护工程19129公里;建成“三客两危一隧道”(班线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危险路段,超长隧道)智能监管和大货车监控平台,严格路面安全管控,严查“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完成123处公路隧道隐患、624座公路危桥改造,完成铁路沿线8802处隐患问题整治。城市建设领域,推进城镇燃气和自建房专项整治,消除城镇燃气安全隐患7.7万处,整治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1万余栋,已经全部落实了管理、工程整治措施。工业园区、特种设备、文化旅游、油气长输管道、民爆等其他领域排查出的350多项安全隐患整治任务也已完成。

据介绍,2020年至今,陕西省已连续34个月未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累计已经超过46个月。事故总量、死亡人数明显下降。2021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2019年相比,分别下降27.43%、17.15%;今年截至10月底与上年同期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4.3%、30.65%。今年截至10月底与上年同期同比,较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3.08%、6.82%。健全事故追责问责调查协作机制,41起较大事故、5起一般事故被挂牌督办或提级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