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闻:延安宜川警民联手救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原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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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闻:延安宜川警民联手救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原麝

原标题:延安宜川警民联手救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原麝

12月8日上午,宜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丹州街道景阳村村民吴得福家里闯入一只外形似鹿的野生动物,不断哀叫,疑似受伤,请民警救助。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联系宜川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赶往现场。

经鉴别这是一只原麝,俗称香獐子,是麝科、麝属的动物,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15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和《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工作人员检查后,发现原麝右后腿受伤。

为了让原麝得到更好地救治,民警立即联系陕西宜川原麝省级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进行治疗,工作人员对其腿部进行碘酒消毒和纱布包扎。目前,该原麝已移交给专业人员悉心照料,待其身体恢复后便放归大自然。

据了解,宜川县近年来大力实施生态工程,2012年以来累计实施各类营造林120余万亩,森林覆盖率由以前的48.6%提高到目前的56.9%,生态环境持续好转,为野生动物繁衍生息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环境。景阳村地处宜川县中部,距陕西宜川原麝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天然林区约10公里,由此推断,宜川原麝的数量可能在增多,活动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随着我县生态环境的持续向好,野生动物进入城区的事件时有发生,我们接到救助野生动物的警情也逐渐增加。广大市民在发现野生动物或不知名动物时,切不可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也不可以随意捕杀或食用,要及时联系相关管理部门或拨打110报警电话。”宜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薛家坪中队指导员孙超说。

今年以来,宜川县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宣传工作,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责任意识也越来越强,截至目前,宜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共处理野生动物救助警情15起,救助野生动物15只,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原麝1只、褐马鸡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4只、红隼1只。(记者 陈宏江 通讯员 张佳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