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1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陈峥介绍全省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了解,“十四五”以来,陕西省各地各有关部门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为主线,不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扎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截至目前,陕西省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V类水比例保持在17.4%以下,新增完成1424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累计完成117个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为有效管控土壤环境风险,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陕西省已建立起完善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将482家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或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有效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严格重点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依法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累计完成2235个地块调查评估。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将132个高风险地块纳入优先监管清单,有效防止土壤污染风险扩散,全省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据介绍,陕西省组织开展推动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理、分级防治,稳步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截止目前,西安、宝鸡、咸阳等7个设区市已全面启动调查和划定工作。开展化工产业聚集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已完成全省23个化工产业聚集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并积极推进调查成果。
近年来,陕西省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各县(市、区)完善治理规划(方案)、科学选取治理工艺、建立健全长效运维机制。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行动,第一批遴选了麟游、泾阳、三原、富平、平利、留坝等6个县纳入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县,通过项目资金支持、政策技术指导等措施,力争在试点地区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为全省提供示范带动作用。截至6月底,已有5个市、66个县(市、区)完成了本辖区“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印发工作。
下一步,将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按照统筹推进、源头防控、分类施策、示范先行的思路,继续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目标,持续推进全省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