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太就餐摔倒 法院判经营者承担9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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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太就餐摔倒 法院判经营者承担90%的赔偿责任

原标题:七旬老太就餐摔倒 法院判经营者承担90%的赔偿责任

七旬老太到餐厅就餐,因地面污渍湿滑摔倒受伤,餐饮店是否应该对此承担责任?近日,雁塔区法院审理后,判决餐饮店经营者承担90%的赔偿责任,餐饮店向顾客李老太赔偿各项损失8万余元。

2022年8月,李老太及其家人在雁塔区某自助海鲜餐饮店就餐。因地面污渍湿滑,李老太在取餐过程中摔倒受伤。被送至医院救治,住院治疗合计29天,并因此产生医疗费,且后续仍需接受治疗。经诊断,其伤情为右桡骨远端骨折、左肱骨近端骨折、右膝关节骨性关节炎等。因某餐饮店只支付了部分医药费,故李老太将对方诉至法院并请求:判令某餐饮店支付李老太第二次住院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约10万元。经鉴定,李老太伤残等级为十级。

雁塔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被告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否对原告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及赔偿范围是多少,原告是否存在过错及应否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被告是自助餐厅的经营者,对到店消费的顾客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但其经营的餐厅地面有污渍且湿滑,导致原告在取餐过程中摔伤,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且在主观上具有过错,应对原告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原告作为年长者对其身体状况、餐厅内本身存在滑倒风险等应有认识,其亦应对自身的行走安全负有注意义务,但其疏于对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损害的发生亦有过错,应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法院综合双方的注意义务、过错等情形,酌定被告承担原告损失90%的赔偿责任,某餐饮店向李老太赔偿各项损失8万余元。

雁塔区法院曲江法庭法官栗德亮表示,商场、超市、饭店等公共场所滑倒摔伤的事故并不鲜见,造成此种情形发生的主要原因一般有两个方面。一是作为经营者、管理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二是当事人自己也没有注意脚下可能发生意外的潜在风险情况。

法官提醒经营者,不仅要在场所醒目的地方做好警示提醒,同时还要保证有相关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持续监管,尤其是对于掉落在地面的垃圾、物品等要及时进行清理、移除,确保大家通行安全。作为顾客一定要对自己身体健康负责,多观察、多留意脚下路况,特别是上了年纪的老年人,身边要有人陪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