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商洛老字号认定工作即将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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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商洛老字号认定工作即将启动

原标题:首批商洛老字号认定工作即将启动

近日,商洛市商务局印发了《商洛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首批“商洛老字号”认定工作将于8月15日正式启动。

2023年以来,国家、省级层面相继修订出台《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陕西老字号认定办法》,支持老字号保护传承创新发展,推动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对外交流、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为充实商洛市老字号队伍,建立老字号梯级发展模式,积极培育国货“潮品”等新的消费增长点,市商务局决定于今年开展“商洛老字号”认定工作。

据了解,《办法》明确了商洛老字号及老字号企业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申报与认定程序、动态管理等相关事项。

“商洛老字号”品牌(企业)认定必须满足七个基本条件:

(一)品牌创立时间在20年(含)以上;

(二)主营业务连续经营15年(含)以上,且主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务;

(三)依法拥有与“商洛老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传承关系明确且无争议;

(四)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特色和商洛地域文化特征,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五)具有现代企业治理模式,在设计、研发、工艺、技术、制造、产品、服务和经营理念、营销渠道、管理模式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

(六)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运营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七)无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在商洛市内依法登记设立,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均可向企业注册地商务主管部门咨询申报,市商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原则上每两年认定并公布新一批次商洛老字号名录,助推商洛老字号企业品牌影响力、竞争力不断增强。”商洛市商务局局长韩东文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