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战八十天|咸阳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护航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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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战八十天|咸阳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护航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按照《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咸政办发〔2024〕3号)有关规定,经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批准,决定于2024年10月12日17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信息,并于10月13日8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响应区域为咸阳市主城区及南部六县市。咸阳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迅速行动,对辖区内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展开全面检查。

在企业现场,执法人员首先对照应急预案要求,仔细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减产、停产。深入生产车间,查看生产线的运行状态,核实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停限产措施,确保产量符合应急响应要求。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污染治理设施,查看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处理效果是否达到要求标准。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不仅严格执法,还积极与企业负责人沟通交流,强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重要性,要求企业提高环保意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执法人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三原分局将持续加强对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在重污染天气下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为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提供坚实保障。(马若雪)

供稿单位:咸阳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