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金东出席,介绍陕西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张金东表示,近年来,陕西省严格落实《黄河保护法》,深入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对栖息地生态环境要求极高的朱鹮也跨越了秦岭,从长江流域北上安家到黄河流域的铜川以及陕北的无定河畔。2023年,陕西省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达到近20年来的最好水平。黄河干流陕西段连续两年达到Ⅱ类水质,渭河干流连续6年达到Ⅲ类水质,延河、无定河、北洛河等主要河流水质保持为优。主要工作体现在五个方面。
新闻发布会现场
延河、石川河等26条重点河流实现了市域补偿全覆盖
在健全保障机制方面。强化法律支撑。修订《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流域治理奠定了基础。坚持规划引领。出台陕西省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水生态环境保护巩固提升工作方案,构建起涵盖省-市-县三级,层层递进、执行有力的流域治理网络。实施联动补偿。深化跨区域合作,与山西、河南、内蒙携手共治,建立陕、晋、蒙黄河干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确保黄河干流水质稳定在Ⅱ类。积极推广渭河水生态补偿实践经验,延河、石川河等26条重点河流实现了市域补偿全覆盖。
入黄一级支流全部达到Ⅲ类以上
在开展流域治理方面。强化渭河治理。采取“关、建、治、管”等多元措施,开展两轮渭河流域综合治理,推动渭河水质实现质的飞跃,渭河干流水质指数由2018年的0.31下降到2023年的0.23,5年间污染指数下降了19%。突出标杆带动。实施部门联动、上下发力,共同推进石川河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石川河干流3个国、省控断面全部达到Ⅲ类以上,并优于“十四五”规划目标,为流域治理树立了标杆。抓好重要河流。针对延河、清涧河等水质不稳定河流,制定限期达标计划;以无定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带动,启动上下游协同整治。入黄一级支流全部达到Ⅲ类以上。
对黄河流域2158个排污口开展精准溯源和系统整治
在实施专项整治方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牵住治污“牛鼻子”,全面摸清流域内入河排污口,对黄河流域2158个排污口开展精准溯源和系统整治。生活污水深度治理。坚定治污决心,出台严于国家标准1倍左右的《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削减。同时,积极推进工业园区污染治理,32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强力整治黑臭水体。实施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在城市黑臭水体实现长制久清、动态清零的基础上,逐步实施县城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与山西、河南两省建立跨区域、流域生态环境执法联动机制
在强化环境监管方面。联合执法检查。与山西、河南两省建立跨区域、流域生态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共同保护黄河母亲河。联合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管理局,深入开展《黄河保护法》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开展环保督察。按照省委部署,及时开展省级环保督察,突出重点行业、工业园区、煤化工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等,特别启动了石油天然气开发污油泥污染防治专项督察。通过督察扎实推动问题整改,有效改善了流域生态环境质量。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金东
试点创建“无废细胞”“无废集团”
在助推绿色发展方面。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加强“两高”行业准入管理。强化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引导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实施减排置换。积极推进涉水主要污染物减排,超额完成国家“十四五”目标,为重大项目落地腾出环境空间。助力循环发展。延安、榆林获批全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和资源化利用。深化“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创建“无废细胞”“无废集团”,加快推动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陕西省积极推进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包括工业、农业和污水处理厂等,已完成对黄河干流、渭河、延河等17条重点河流的1500个排污口的摸底排查,同时对其他河流的658个排污口进行了调查,累计2158个,这些排污口的治理是碧水保卫战的重中之重。其次,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建立责任认领制度,推动监测溯源与整治,确保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提升污水处理设施的效能,降低入河污染负荷,改善水环境质量。此外,陕西省推动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统一标识和编码,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动态监管全覆盖。”张金东在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