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出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本报讯(记者 姚琼)11月4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我市日前出台了《渭南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补贴种类、补贴标准等内容。
据了解,根据《方案》,此次补贴对象为我市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补贴种类是在全市范围内对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微耕机、旋耕机、碾米机等实施报废更新补贴。其中,微耕机、旋耕机、碾米机属于全省新增纳入报废补贴范围机具。
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同类型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的30%测算,并综合考虑运输拆解成本和残值等因素确定,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水稻插秧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机主凭已签注的“确认表”和有效身份证,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农机报废补贴,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相关信息审核后,交由财政部门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现补贴资金。农民个人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机数量不超过3台(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报废补贴的农机数量不超过8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