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市场监管局督导检查春节前食品安全工作
为进一步保障好春节期间人民群众食品安全,1月16日至17日,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育民带领食品相关处室人员分别对西安市、咸阳市春节前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组深入西安市周至县西关农贸市场、家佳美超市、陕西顺林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鄠邑区东城农贸市场、西安彤元食品有限公司、西安大口味熟食加工部;咸阳市袁家村、陕西子祺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共检查包含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食品经营者、小餐饮、农贸市场、大型超市、旅游景区餐饮等7个业态15家生产经营主体。
检查组详细查看了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落实及食品安全风险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厨房环境卫生、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原材料使用和散装食品标识标签制度落实等情况,发现存在生产加工中使用超过保质期的调味料、自制自售包装食品未标注生产日期、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三防”措施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省局按照“三书一函”工作制度,向有关单位发送了《提醒敦促函》,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问题要查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紧盯节日期间重点品种、农村及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强监管力度,防止问题食品流入市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省局食品生产处、食品经营处,西安市、咸阳市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相关区县政府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