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至11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政国带领调研组,先后深入绥德革命纪念馆、中共绥德地委旧址,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炜衡(榆林)律师事务所,榆林中允商事调解中心、千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华秦新能源科技公司,实地调研红色法治文化、商事调解试点、涉企行政检查等工作,并与部分市级执法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
调研组强调要深化落实《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为抓手,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促进依法行政。要细化落实《陕西省传承利用红色法治文化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绥德革命纪念馆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群众参与度和使用率。要深度挖掘中共绥德地委旧址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做好“绥德分区司法会议”旧址保护和文物展陈,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红色法治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诉调对接,拓宽案源渠道,健全商事调解、公证、仲裁、诉讼于一体的商事纠纷化解机制,提高调解员综合素质,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试点工作。要加大“法企对接”力度,均衡配置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深入解决法律服务力量薄弱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多元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要统筹推进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工作,持续加强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和信访工作法治化,切实筑牢安全稳定底线。
调研组要求将集中整治“四乱”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重点涉企行政执法部门要开展自查自纠,明晰执法主体,明确执法边界,规范执法基准,优化执法方式,把普法和服务融入执法全过程,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司法行政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职责,完善监督体系,充实监督力量,深入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执法现状,对问题集中的部门、行业和领域开展重点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法治督察、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
榆林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雄斌,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张保航,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何礼红,厅机关相关处室、榆林市司法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稿件来源:陕西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