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市第十二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启动
西安市第十二个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
本次宣传周的主题是
“当好秦岭卫士,守护中华民族祖脉”
3月17日上午,由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中共西安市委社会工作部、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主办,中共西安市临潼区委、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知乎陕西承办的“西安市第十二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启动仪式在临潼区长恨歌广场举行。
启动仪式上
本次宣传周专题片
《守护中华祖脉》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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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市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践、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当前,全市上下聚焦美丽西安建设,坚定不移地扛起秦岭保护的政治责任,坚决守住秦岭生态安全底线,持续推进保护修复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化。
同时,我市将进一步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践路径,深入挖掘秦岭的生态价值和人文内涵,推动秦岭保护与城市发展的深度融合。通过全民参与、科技赋能和文化引领,守护好中华民族祖脉,让秦岭成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精神家园,绘就美丽中国的西安画卷。
为了发动市民朋友
用笔触、相机发现秦岭的
自然之美、文化之美
通过微观视角
解构大秦岭的宏观叙事
2025年西安市“在城市发现秦岭”
系列宣传活动同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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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重要节点宣传”
3月17日至23日开展西安市第十二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系列活动;在7月开展《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 修订施行5周年法规知识科普;在8月15日第三个全国生态日走进秦岭发现乡村之美。
“一场全民创作大赛”
通过征文、影像、绘画三种艺术形式,向全社会征集一系列反映秦岭生态与文化魅力的作品,对优秀作品予以表彰和展播。
“三场城市户外沙龙”
将邀请生态环保专家、学者及知名创作者,于6月至8月开展以《萤火虫的微光》《星空下的守护》《山脚下的村落》为主题的城市沙龙,以对话访谈的形式探讨秦岭生态环境与西安城市发展的关系。
“八大线上话题讨论”
在3月至10月,将紧扣生态环保主题每月发布线上讨论话题, 邀请自媒体头部创作者引领话题方向,激发公众参与秦岭保护的积极性。
“一份城市调研报告”
联合西安交通大学发布《2025年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城市调研报告》,将活动实践转化为可感知、可量化的成果。
为了呼吁大家共同珍视
秦岭生态环境
将“还山之筋骨,水之本源”的
环保理念深深植根于心中
启动仪式上还发布了
《山居秋暝》MV
再现唐诗中长安城人与自然
和谐共生的永恒画卷
最后
这些秦岭保护知识请收好!
关于植被保护
禁止在封山育林、禁牧区内进行下列行为:
(一)开垦、采石、采砂、取土;
(二)采脂、割漆、剥皮、挖根及其他毁林行为;
(三)放养牛、羊等食草动物;
(四)损坏、擅自移动界桩、围栏和标牌;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禁止采伐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林木,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划定的公益林只能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但因科学研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抢险救灾需要采伐的除外。
关于水资源保护
在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水电站。核心保护区内已建成或者在建的水电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组织限期退出、拆除,恢复生态;重点保护区内已建成或者在建的水电站,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评估整治标准及处置方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组织限期整治或者退出、拆除,恢复生态。
在秦岭的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禁止围河(湖)造田,违规修建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存放物料,擅自搭建设置旅游、渔业设施;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禁止其他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及影响行洪安全的行为。
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
在秦岭范围内,禁止以下危害野生动植物的行为:
(一)非法猎捕、杀害、采集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破坏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地及其环境;
(二)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栖息地使用污染其生息环境的农药;
(三)使用非法工具或者非法方法猎捕其他野生动物;
(四)损坏保护设施和保护标志;
(五)非法引进、放归外来物种,随意放生野生动物;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危害野生动植物的行为。
巍巍秦岭,悠悠祖脉
秦岭,是亘古绵延的生态脊梁
是润泽八方的生命之源
城市之中,抬头见秦岭云海
侧耳听鸟语林涛、举手护青山文脉
让我们携起手来
共同保护秦岭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