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在发布丨陕西持续保障122.23万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
陕西
陕西 > 资讯 > 正文

政在发布丨陕西持续保障122.23万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

政在发布丨陕西持续保障122.23万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

8月7日上午,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聚力打好重点领域攻坚硬仗”系列新闻发布会。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李平携相关处室负责人出席发布会,以“坚决打好重点领域攻坚硬仗、全力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题,介绍全省民政事业发展成效,并回答记者提问。

政在发布丨陕西持续保障122.23万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

李平指出,今年以来,全省民政系统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全省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在社会救助领域,陕西构建起分层分类的救助体系。数据显示,全省持续保障122.23万城乡低保对象、13.25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2.4万人次、医疗救助326.5万人次、教育救助152.65万人次、住房救助67.1万户、就业救助1849人次,为1.6万人次临时遇困的流浪流动人员提供救助帮扶。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方面,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贯通14个部门45项信息数据,覆盖178万低收入人口和578万关注对象,今年累计比对18批次3383.37万条数据,将15.23万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兜底保障。目前,已有79个县(市、区)以党委、政府名义印发工作方案部署试点,试点县区数量居全国前列。

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扎实推进。陕西制定《“五床联动”医养融合整合照护试点方案》,推动养老机构床位、家庭养老床位、家庭病床、医疗病床、安宁疗护病床间的服务转介、信息互通与资源共享。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养老服务机构944个(含医养结合服务机构350个)、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440个、城市日间照料中心2538个、农村互助幸福院9419个,养老床位达24万张。已完成4.7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建成老年助餐点4929个,为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在养老产业发展上,成功举办首届AI智能暨康养产品招商大会,在大阪世博会陕西周活动中推介陕西养老产业,联合省工信厅评审“陕字号”养老品牌企业37 家。同时,实施“三秦银龄行动”项目,开展“银龄名师服务乡村教育”试点,成立社区 “银龄互助” 志愿服务队,35 万老年人参与社区志愿活动。今年已为403.3万名7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11.84亿元。

社会福利水平不断提升。儿童福利方面,市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实现全覆盖,县级和乡镇站点覆盖率分别达83%、95%。今年下达中省补助资金1.08亿元,保障近1.1万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制定《陕西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开展 “孤儿助学” 项目帮助845名孤儿圆大学梦。残疾人福利方面,发放残疾人 “两项补贴” 资金7.05亿元,惠及107.1万困难和重度残疾人;82个县(区)开展 “精康融合行动”,为4.2万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社区康复服务。慈善事业领域,全省427个慈善组织接收慈善捐赠款物8.68亿元,实施慈善帮扶项目2254个,受益群众76.57万人;销售福利彩票48亿元,同比增长3.24%,销量居全国第九位,筹集福彩公益金超14亿元。

社会事务管理服务全面优化。婚姻登记管理上,全省121个婚姻登记处全部实现规范化、电子化,均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开展婚恋辅导、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矛盾调解。今年以来办理结婚登记10.5万对、离婚登记3.4万对,自5月10日婚姻登记服务“全国通办”实施以来,办理内地居民“全国通办”结婚登记2833对、离婚登记41对。殡葬服务改革成效显著,全省殡葬服务机构累计取消或降低收费1499项次,群众人均治丧费用降低1000元,惠及群众4.39万人;76个县区实施“四项基本殡葬服务”减免政策,所有县区均建立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

社会治理创新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全省登记社会组织3.1万个,备案社区社会组织5万个,从业人员超33.3万人。今年深入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推动社会组织“两个纳入”全覆盖,支持社会组织开展扶老助老、关爱儿童等服务项目 206 个,开展“蓝田行”活动助力高质量发展。区划地名管理上,出台《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若干措施》,稳步推进《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修订,规范备案、公告地名1135个,提升地名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程度。

李平表示,省委、省政府已出台《关于推进新时代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一步将从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四个方面发力,推动陕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