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处罚5起校外培训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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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区处罚5起校外培训违规行为

原标题:雁塔区处罚5起校外培训违规行为

为持续深化“双减”工作成效,暑假以来,雁塔区教育局、雁塔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雁塔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雁塔分局、雁塔区消防救援大队和属地街道办事处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营造良好的校外培训生态。现将近期雁塔区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案例一

李某某,身份证号:612401********3229,以个人名义,在西安市雁塔区华城泊郡小区4号楼3楼,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雁塔区教育局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雁塔区教育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336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史某某,身份证号:610103********3616,以个人名义,在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易和蓝钻大厦14层,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雁塔区教育局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雁塔区教育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36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

刘某,身份证号:430621********1046,以个人名义,在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易和蓝钻大厦14层,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雁塔区教育局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雁塔区教育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78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四

代某某,身份证号:610523********1671,以个人名义,在西安市雁塔区瑞欣大厦8层,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雁塔区教育局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雁塔区教育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21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五

吴某,身份证号:612322********061X,以个人名义,在西安市雁塔区中天国际A座4楼,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雁塔区教育局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雁塔区教育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3417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