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西安海关发布2025年进口消费品检验监管十大案例
进口婴幼儿服装pH值超标、进口旧衣物不合格……进口消费品质量安全直接关乎消费者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加强进口消费品检验监管是海关履职把关、服务民生的重要着力点。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西安海关发布2025年进口消费品检验监管典型案例,旨在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帮助消费者提高质量安全辨别力,共同守护放心消费环境。
进口抽油烟机强制性产品认证及能效标识不合格
关中海关查发21台进口抽油烟机产品铭牌信息和外观结构与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信息不一致,10台产品操作按钮数量和外观结构与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信息不一致,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15台产品无能效标识,经核实企业未在货物入境前申请能效标识备案,不符合《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海关依法责令企业对上述不合格商品实施退运处理。
海关提示:抽油烟机关乎消费者居家使用安全,且属于高耗能家电范畴,进口抽油烟机需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与《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使用强制性认证不合格产品和无能效标识产品,易引发触电、火灾等安全事故,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健康权益。消费者选择抽油烟机应认准机身“CCC”标识和能效标识,查看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核对信息,购买有保障的合规产品。
进口婴幼儿服装pH值超标
关中海关查发8件婴幼儿T恤pH值超标,经实验室检测“pH值”为7.9,不符合《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中“A类纺织产品pH值在4.0—7.5之间”的要求。海关依法责令企业对上述不合格商品实施销毁处理。
海关提示:婴幼儿服装PH值超标,会破坏皮肤屏障,易引发接触性皮炎等不适,直接危害婴幼儿健康与安全。消费者选择婴幼儿服装应重点核对产品安全类别,优先选择标注符合GB 31701-2015标准的产品,建议尽量选购浅色系衣物,其染料与化学助剂用量更少,可有效降低pH值超标风险,更安全放心。
进口婴幼儿服装耐久性标签位置不合格
关中海关查发36件婴幼儿服装耐久性标签缝制于衣服内侧腰部贴身区域,可与皮肤直接接触,不符合《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标准中:“可贴身穿着的婴幼儿服装,耐久性标签应置于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位置,防止摩擦皮肤”的要求,海关依法责令企业对上述不合格商品进行技术整改,经海关查验合格后准予放行。
海关提示:婴幼儿服装耐久性标签与皮肤直接接触会因接触摩擦导致皮肤泛红、瘙痒甚至引发过敏等症状。进口婴幼儿服装(含标签)需符合《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要求。建议消费者在选择婴幼儿服装时仔细查阅产品标签标注的执行标准和安全类别等,重点关注标签位置,尽量挑选标签外置的产品。
进口不锈钢锅盖标签标识不合格
关中海关查发72件不锈钢锅盖随附文件中无符合性声明。经标签标识检测,结果为“未提供限制性物质合规性证明材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4806.9-2023)中关于“标签标识”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16)中“产品信息及符合性声明”的相关规定。海关依法责令企业对上述不合格商品实施销毁或退运处理。
海关提示:劣质不锈钢制品中可能含铅、镉、汞、砷等有害重金属元素,若总迁移量超标,烹饪时会析出重金属对食物造成污染,长期摄入会对肝、肾等脏器造成慢性损伤,影响人体代谢功能,甚至存在致癌风险。消费者选择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时应重点关注产品信息及符合性声明,核验厂家合格证明,拒绝购买相关信息不明确的产品。
进口汽车制动盘强制性产品认证不合格
邮局海关查发2件进口汽车制动盘未取得3C认证或相关证明,收货人无法提供该项证明,不符合准入要求。海关依法责令收货人对上述不合格商品实施退运处理。
海关提示:汽车制动盘(刹车盘)归入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类,属于3C强制认证目录内产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未获认证的产品不得进口、销售、使用。消费者选择进口汽车配件时应注意其来源,勿购买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产品,以免带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进口旧衣物不合格
邮局海关查发裙子、衬衫等6件衣物水洗标被剪,沾染污渍,存在磨损痕迹,均无出厂标签,属旧衣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禁止进口。海关依法责令收货人对上述不合格商品实施退运处理。
海关提示:旧衣物被列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旧衣物不得进口。消费者在选购进口衣物时需注意辨别,来源不明的旧衣物如果无合格质检,可能携带真菌等致病微生物,带来一系列健康风险。
进口家庭急救包用途止血钳未获进口医疗器械备案
关中海关查发4件家庭急救包用途的止血钳未在商品标签所示医疗器械备案清单内,经核实,上述4件商品未获得进口医疗器械备案,不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进口医疗器械应当是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注册或已备案的医疗器械”的要求。海关依法责令企业对上述不合格商品实施销毁或退运处理。
海关提示:家庭急救包内止血钳等属于医疗器械,直接关系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未经注册或未取得备案凭证的进口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难以保障,使用中可能存在消毒不达标、结构不合格等风险。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进口医疗器械,主动核对产品的注册或备案信息,拒绝购买和使用无合法资质的产品,共同守护自身健康安全。
进口化妆品涉危申报不合格
西安咸阳机场海关查发12瓶进口粉底液申报不实。核对成分表及相关资料表明该批商品符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第2828项“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的描述,属于危险化学品,但该产品申报为非危险化学品且包装上未贴有危险公示标签,也未随附中文安全数据单。海关依法责令企业对上述不合格商品实施技术整改后改单处理。
海关提示:许多常见的化妆品如粉底液、香水、指甲油等都含有易燃成分,消费者使用前应仔细查看产品标签标识,了解产品成分及易燃警示信息,远离明火、热源使用。储存时应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避免高温暴晒、挤压碰撞,防止发生燃烧火灾等安全事故。
进口不锈钢电热水壶插头不合格
西安咸阳机场海关对1批进口不锈钢电热水壶实施风险监测时,经实验室检测发现“器具的插头”不达标,不符合《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2005)相关规定。海关依法责令企业对上述不合格商品采取风险消减措施。
海关提示:不合格电热水壶质量不达标易引发温控、保护装置失效,插头、电源线不达标易引发接触不良、过热熔化,导致短路火灾,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时仔细查看3C认证标志、产品合格证及说明书,检查电源线、插头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进口电动牙刷磨毛不合格
关中海关在对1批进口电动牙刷实施风险监测时,经实验室检测发现磨毛不合格,异形毛型磨毛单丝顶端轮廓合格率为31.0%,不符合《牙刷及口腔器具安全通用技术要求》(GB 39669-2020)标准第5.6.3.1条“牙刷刷毛单丝顶端轮廓经磨毛应去除锐角,且不应有毛刺,成人牙刷异形毛型磨毛单丝顶端轮廓合格率应大于等于40%”的要求。海关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风险信息。
海关提示:磨毛不合格的牙刷,刷毛顶端易残留锐角、毛刺,长期使用可能划伤牙龈、损伤口腔软组织,存在安全健康隐患。消费者在选购进口电动牙刷时,应留意牙刷磨毛是否有感官可见的瑕疵,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选择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产品。
在此,海关再次提醒进口企业严格遵守我国进口消费品安全法律法规与强制性标准,主动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开展合规评估与风险排查,守牢进口商品安全底线。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选购,认准正规渠道,留意商品标志标签信息。海关将持续严把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关,切实筑牢国门安全屏障,与企业、消费者及其他监管部门等共同维护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冯晓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