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铜川市部分河段湖泊水库将实行禁渔

4月1日起铜川市部分河段湖泊水库将实行禁渔

原标题:4月1日起我市部分河段湖泊水库将实行禁渔

垂钓是很多人放松心情的娱乐方式,但有些人为了渔获物,用上了“绝户网”、滚钩等禁用渔具,甚至采用电鱼、毒鱼等非法捕捞方式,让“渔网”触碰了“法网”。为保护全市水生生物资源和水生生物多样性,近日,《铜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禁渔期管理的通告》发布(以下简称《通告》)。

根据《通告》,此次禁渔区包括洛河、石川河铜川段和500亩以上的水库,禁渔期为4月1日0时至7月31日24时,为期4个月。在上述禁渔期和禁渔区内,严禁除合法合规的休闲垂钓方式外的所有捕捞行为。禁渔期间,因育种、科研、监测等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的,或在水库等针对特定渔业资源进行专项特许捕捞的,应当遵守特许捕捞有关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合法性垂钓规则,一人一竿一线,钩尖总数不多于2个,单钩钩宽要小于2厘米;单人单日垂钓渔获不得超过3公斤,超量立即放生。垂钓单尾超过3公斤的仅允许保留1尾,其余要放生。垂钓中禁用探鱼器、视频、锚鱼、鱼枪、弓弩;禁用毒饵、鱼虾活体作为垂钓活饵以及有害窝料;严禁钓获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误钓后要立即放生;禁止多竿、多线、串钩、爆炸钩和三本钩。

凡违反禁渔期制度相关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严惩电鱼、毒鱼、炸鱼、网鱼等非法捕捞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涉嫌违反渔业法律法规的行为,均有权监督、制止和举报。(记者: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