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移动革命文物93处 陕西省公布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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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移动革命文物93处 陕西省公布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

原标题:不可移动革命文物93处 陕西省公布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

记者4月8日从省文物局获悉,陕西省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已正式公布,包括不可移动革命文物93处、可移动革命文物1392件。

本次公布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中,包括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5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64处,合计93处;可移动革命文物共计1392件。

具体来看,西安市此次入选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包括:莲湖区的西安人民剧院(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灞桥区的孙蔚如旧居(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可移动革命文物包括:碑林区西安事变纪念馆收藏的杨虎城将军治丧委员会记录簿(一级文物)。

据介绍,按照《中央宣传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持续开展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陕西省文物局组织各地对全省范围内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和可移动革命文物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与核定。经专家严格筛选并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后,最终确定了本次公布的名录。

记者了解到,第三批名录是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和陕西省革命文物资源调查工作基础上,对全省革命文物资源家底的进一步充实,将有力推动陕西丰富的革命文物资源得到更好地保护、管理和运用。

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