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陕西开展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 将推进“长幼随学”服务!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
4月30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陕西省启动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规范招生入学秩序。陕西省明确中小学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
建好学龄人口预测数据库 深化“教育入学一件事”
陕西省明确,依法保障入学权利。建好学龄人口预测数据库,摸排研判学位。以县域为单位开展基本办学条件摸排,分析研判基础教育学位状况,对学位缺口较大的热点学校,热点区域提前预警,科学分流。
深化“教育入学一件事”——
线上“一网通办”。依托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系统,推进户籍、房产等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互通共享,线上业务办理实现报名、审核、录取“一网通办”。
线下“只进一门”。设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线下报名服务站,为线上报名有困难的群众提供指导和服务,实现“只进一门”。
规范招生入学秩序
合理确定招生范围科学划定学区。义务教育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 ,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 生源就近入学”原则,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等因素,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学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
严格落实属地招生。普通高中一般应在本县(区)域内招生;体育、艺术、小语种等特殊类型招生可在设区市范围内招生,严控跨县(区)招生的学校数量和计划数量,具体招生范围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除陕西省空军、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外,不得跨市招生。
优质普通高中(含民办)总计划(含各类招生计划,单列计划除外)至少50%定向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特殊类型招生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总计划的5%;各类普通高中特色课程班招生计划须纳入统招范围,不得定向招生。
基础保障充足地区,鼓励探索普通高中直升入学、均衡派位等招生方式。
严格落实“公民同招”
规范公办义务教育招生。公办小学一般采取登记方式入学,公办初中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按公示规则录取,未录取的需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
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同步录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区域内招生,优先满足所在县(区)需求。报名人数超过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利用市级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开展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同步下达招生计划,同步填报志愿,同步录取。
扩大综合高中试点。参照现有试点模式,因地制宜扩大综合高中班试点范围及招生数量。综合高中(班)应至少设置1个(门)职业教育专业(课程)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探索普职课程融合与学分互认。
特定类型及重点群体入学
严控特定类型招生。全面实行市级初审,省级审核备案制度,严控招生学校数量、计划规模及范围,录取后按规定公示名单。
各类“国际班”须按省教育厅批复进行招生,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创新人才早期培养项目名义开展特殊招生;严禁小语种特色培养项目学校在小升初过程中开展或变相开展文化科目测试,小学阶段不得开展此类招生。严禁随意扩大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施范围及搭便车行为。
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
随迁子女入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人口集中流入地区要持续加大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供给,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依法依规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优待政策。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
推进“长幼随学”服务 严禁违规招生
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做好本地区多孩子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分班。
严禁以下违规招生——
普通中小学。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行为。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
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严禁在招生环节收取所谓的“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
义务教育阶段。严禁以“国学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严禁以面试、评测、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
2026年陕西省中小学阳光招生咨询投诉电话可登录陕西省教育厅官网查看。家长可通过“陕西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实时查询招生政策、学区划分及录取进度。
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任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