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陕西拟转设2所高等学校
7月6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拟申报2个高等学校设置事项的公示,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转设的相关工作要求,经陕西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和评议,省教育厅厅务会议审议,现对拟向教育部申报的2个高等学校设置事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期自2026年7月6日至10日。
二、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事项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陕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加盖公章)、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据材料;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据材料。
陕西省教育厅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