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我市发放400万元数码和智能产品消费券
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已全面展开
本报讯 (记者 李依涵) 记者7月8日从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增强消费活力,我市自7月10日正式启动数码和智能产品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共发放400万元,活动持续至资金使用完毕。活动期间,消费者在宝鸡市购买手机等六类数码和智能产品,最高可享受1000元补贴。
本次电子消费券覆盖六大热门品类,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单件销售价格6000元及以上)以及数码相机(含运动相机、云台相机)、体感游戏机,均可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0%享受立减补贴,单件最高补贴1000元。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企业实体门店内,通过“建行生活”App线下扫码进入消费券领取页面,选择品类领取消费券,支付时直接核销立减,补贴金额一目了然。消费者须留意,消费券有效期为领券当日,过期作废;每人每类产品限补1件,同品类不可重复领取。本政策与国家以旧换新补贴不可叠加享受,消费者可根据自身需求择优选择。
此外,我市自7月3日起开展汽车消费补贴活动,补贴资金为500万元,申领完即止。个人消费者在宝鸡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在宝鸡市办理注册登记并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可享受一次汽车消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