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违规穿越秦岭冰晶顶,西安警方通报:救援费用自行承担,提供交通工具的网约车公司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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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违规穿越秦岭冰晶顶,西安警方通报:救援费用自行承担,提供交通工具的网约车公司被罚

秦岭是我国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核心保护区严禁违规穿越。但仍有少数群众无视管理规定,擅自进入秦岭封控区域,不仅自身面临极大安全风险,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月24日,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了解到,公安鄠邑分局朱雀派出所近日处置了一起违规穿越案件,四人被查。

7月10日20时30分,西安市公安局情指中心接孙某某报警称,自己和朋友一行四人,穿越秦岭冰晶顶,三人下山,一人失联。公安鄠邑分局朱雀派出所立即向鄠邑区应急局反映,区应急局随即组织救援队30余人上山救援。7月11日12时许,救援人员找到失联人员肖某某,同日18时,朱雀派出所民警将肖某某带回调查。

经查,孙某某、丁某某、梁某某、肖某某四人通过网络平台相识后,相约攀登秦岭冰晶顶。7月8日23时,四人由西安南站地铁口搭乘网约车至鄠邑区八里坪营盘沟。进山时,四人无视“严禁违规穿越冰晶顶”的相关警示,继续违规实施穿越行为。9日12时许,肖某某独自一人快速前行,脱离队伍。10日凌晨1时,孙某某等三人下山后,多次联系肖某某无果,遂报警。

7月11日,公安鄠邑分局联合鄠邑区秦保局对肖某某四人开展联合调查。对四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将违规行为通报其所在单位及学校。交通部门对明知四人违规穿越仍提供交通工具的网约车公司进行处罚。救援产生的费用由肖某某自行承担。

西安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10月全省公安机关启动秦岭违规穿越探险专项整治行动以来,该局聚焦全市14条违规穿越线路、24处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坚持“人防+技防”“定点值守+动态巡查”,重点强化冰晶顶、光头山、鹿角梁等热门穿越点位管控,累计投入警力6625人次,严厉查处秦岭违规穿越探险相关违法行为。截至目前,西安市公安机关共依法办理违规穿越探险治安案件5起,处罚9人。

违规进入陕西省秦岭核心保护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以及《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核心保护区不得进行与生态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等法律法规,一旦造成重大损失,相关人员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近年来,许多徒步爱好者缺乏对野外风险的科学研判,也不具备专业户外探险能力,仅凭热情贸然穿行,将自身生命安全置于危险境地。西安警方提醒:进山人员应严格遵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规定,自觉抵制违规穿越、野外违规用火等行为,共同守护秦岭生态环境,做到文明户外,合规、安全出行。

来源/群众新闻 西安公安

责编/满政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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