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气割等都是动火作业
作业现场电焊熔融的金属火花会到处飞溅
操作不慎极易引发火灾
违规动火作业
轻则造成财产损失
重则导致人员伤亡
案例一
2024年5月26日,温州苍南县一房子发生火灾,现场相邻多间民房被大火吞噬。救援结束后发现,此次火灾共造成10间民房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达601400元。
经调查,此次火灾系王某在未采取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房顶进行防水补漏作业,火枪加热防水补漏胶引燃周边棉絮引发火灾。最终,王某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案例二
2022年9月28日,吉林省长春市宏禹小油饼百姓餐厅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7人死亡、3人受伤。
该起事故原因为,餐馆违规进行“气改油”改造,未按规定在停业状态下施工,且施工作业选择在营业高峰、人流密集时段,电焊人员无焊割作业资格证,违章冒险动火作业,部分窗户被广告牌匾和防盗窗遮挡,最终酿成惨剧。
案例三
2022年11月21日16时许,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火灾,造成42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311万元。
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凯信达公司负责人在一层仓库内违法违规电焊作业,高温焊渣引燃包装纸箱,纸箱内的瓶装聚氨酯泡沫填缝剂受热爆炸起火。
相关法律
由于动火作业存在诸多危险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相关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
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稿件来源:西安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