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官网近日公布了《陕西延长石油巴拉素煤业有限公司“12·16”一般其他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下称“整改评估报告”)。
整改评估报告显示,2023年12月16日15时30分左右,陕西延长石油巴拉素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拉素煤矿”)2102综采工作面带式输送机巷2002米处行人侧发生一起管路掉落伤人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7.1158万元。
2024年3月1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向巴拉素煤矿及18名有关责任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陕煤安监一罚〔2024〕15007号至15025号),合计罚款153.80006万元。
2024年8月27日,中共陕西省纪委陕西省监委驻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以驻陕油纪监发〔2024〕5号对陕西延长石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王某刚记大过处分,以驻陕油纪监发〔2024〕6号至13号文件对巴拉素煤矿党委书记、董事长周某利记过处分,对巴拉素煤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王某林降级处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某风撤职处分,安全总监张某成行政记过处分,机电管理部临时负责人高某超记过处分,安全环保部副经理祁某辉记过处分,提升运转队队长寇某记过处分,机电管理部二级主管叶某朋记大过处分。
2024年8月28日,中共陕西延长石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以陕油矿党发〔2024〕39号对巴拉素煤矿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某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024年10月28日,中共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以陕油党发〔2024〕163号对陕西延长石油矿业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王某刚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