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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发布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


来源: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

原标题: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2018年9月14日)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

(三)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

加快道路交通建设。大力推进具有区域重要通道功能和通县功能的高速公路建设,力争2020年实现县县通高速。实施建制村通畅工程,到2018年底实现具备条件的所有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改造建设一批贫困乡村旅游路、产业路,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开展“油返砂”整治,提高通行能力和抵抗灾害能力。实施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增设安全保障设施,积极治理通校车、通班车、通旅游客车路段安全隐患,努力提升农村公路安全保障水平。落实市县主体责任,到2020年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

加快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实施贫困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着力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到2020年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责任,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持续推进贫困县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高效节水灌溉等建设,改善农业生产灌溉条件。统筹实施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防洪工程等项目,全面提升防治水灾能力。陕北淤地坝、关中涝池水田、陕南堰塘生态修复项目在贫困地区优先实施。

加快电力和网络建设。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做好贫困地区农村电力建设管理和供电服务,确保所有农户正常使用生活用电,所有贫困村正常使用动力电,到2020年实现大电网延伸覆盖至全部县城。做好国家光伏扶贫项目配套工程建设,确保接网工程与光伏电站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实施网络扶贫,2020年基本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4G网络全覆盖。推动电子政务向贫困地区基层延伸,实现基层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无缝对接。通过“互联网+”,提升精准帮扶、社会扶贫和扶志扶智水平。鼓励基础通信企业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推出资费优惠举措,鼓励企业开发有助精准脱贫的移动应用软件、智能终端。

加快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深入实施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合理确定贫困地区村庄人居环境整治目标,重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卫生厕所改造。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镇)处理”垃圾处理模式,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普及不同类型的卫生厕所,同步开展厕所粪污治理。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探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开展生活污水治理。

(四)扶贫扶志激发内生动力行动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加强“明理、感恩、诚信、自强”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养成自尊、自爱、自强精神。全面推广“扶志六法”,坚持自治、法治、德治并举,系统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争当贫困户”、“等靠要”和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坚持把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作为根本,改进帮扶方式,强化正向激励,完善生产奖补、以工代赈、劳务补贴等政策,项目安排、资金补助、生产资料供给等与劳动全面挂钩,弘扬多劳多得、劳动光荣的风尚。充分发挥励志基金作用,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发展产业、转移就业、参与公益事业,全面提高“爱心公益超市”覆盖面。倡导“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引导建立村规民约。深化“厚德陕西”建设,创建文明村、文明户,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好公婆好媳妇、诚信村民等评选活动,着力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善行三秦的精神风貌。破除陈规陋习,反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炫富比阔、奢侈浪费、厚葬薄养等歪风陋俗。将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精准推进文化扶贫,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贫困乡村采风,创作一批以扶贫扶志为主题的文艺作品;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电子阅览室、农家书屋的作用;广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送文化下基层等活动,不断满足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

(五)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

脱贫摘帽后的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户,在脱贫攻坚期内继续享受扶持政策,稳定脱贫基础,确保脱贫质量。持续扶持产业就业,加大扶贫扶志力度,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做好临时救助工作,有效防止因灾、因病返贫。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强化风险控制,防范产业扶贫风险、扶贫小额贷款还贷风险、地方政府以脱贫攻坚名义盲目举债风险以及生态风险。各市、县要高度关注贫困发生率较高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帮扶工作,对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村扶持和管理,对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要统筹财力给予必要的项目、资金帮扶和支持,防止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和其他农户因享受政策利益失衡引发矛盾。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地区乡村振兴主要任务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要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

三、保障措施

(一)夯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础性工作

强化扶贫基础信息精准共享。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工作,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脱贫即出、返贫即入”。剔除不符合条件的人口,及时纳入符合条件、遗漏在外的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确保应扶尽扶。完善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动态信息、帮扶信息、精准退出信息管理、系统考核评估以及扶贫信息化工作,做到“见人、见项目、见资金”,努力实现我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数据信息一体化,促使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实现互联互通,服务我省脱贫攻坚监测及领导决策。加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和农村贫困统计监测数据衔接,逐步形成指标统一、项目规范的贫困监测体系。强化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共享使用,各级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信息系统,及时更新数据,及时对接大数据平台。不断拓展扶贫数据系统服务功能,为工作指导、督查考核等提供可靠手段和支撑。加大对贫困发生率较高县、村的跟踪监测和预警评估,建立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监测机制,对贫困户、脱贫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及时了解脱贫后生产生活情况。按照国家信息安全标准建设扶贫开发信息安全防护体系,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开展建档立卡专项评估检查。

健全贫困退出机制。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夯实各级质量把关责任,规范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组织工作。贫困户退出按照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组织信息核实、村内公示、乡镇核查、县级抽查的程序进行;贫困村退出按照乡镇组织民主评议、交叉检查、公示公告、县级核查、市级抽查的程序进行;贫困县退出,按照县级自查、市级核查、省级组织专项评估检查的程序进行。对贫困退出涉及的农村居民收入、电力入户、安全饮水、通沥青水泥路、安全住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村集体经济、农村人居环境、贫困发生率等方面指标的认定,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市县党委政府负责,逐级审核认定。

开展脱贫攻坚普查。2020年至2021年初对脱贫摘帽县进行一次普查,全面了解贫困人口脱贫实现情况。重点围绕脱贫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调查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情况、贫困人口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等。各级党委、政府要提前研判,认真准备,全力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全面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加大财政投入保障。继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的同时,进一步优化和调整省级支出结构,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每年年初预算按照不低于20%的增速安排,全年投入确保高于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增幅。市县要建立与脱贫攻坚需求和财力相适应的投入增长机制,为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坚实财政保障。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夯实贫困县资金整合主体责任,赋予贫困县更充分的资源配置权。在“按需而整”的前提下“应整尽整”,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资金存量明显缺口却不整合”行为。对纳入整合范围的财政资金,继续实行切块下达,省级相关部门要及时全面下放审批权限,严肃查处干扰整合行为。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建立扶贫资金支出动态监管机制,对资金下达、项目实施、验收评估等全过程实行动态监管,严肃查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绩效评价的正向激励作用,对资金使用好的地方,在分配中省财政扶贫资金时予以倾斜和奖励。建立健全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健全公告公示制度,省、市、县三级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以扶贫领域资金全口径监管为重点,加强扶贫资金审计,不断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水平。

加大金融扶贫支持力度。创新扶贫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建立健全金融支持产业发展与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挂钩机制和扶持政策。加强扶贫再贷款管理,优化运用扶贫再贷款发放贷款定价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企业和贫困户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扶贫小额信贷“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放贷、县建风险补偿金、财政全额贴息”政策,规范信贷发放,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以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对确因非主观因素不能到期偿还贷款的贫困户可以协助其办理贷款展期业务。加强扶贫信贷风险防范,通过优化信用环境、打击恶意逃废债、打击非法集资、财政风险补偿等形式,落实各级政府风险防范化解主体责任。推进贫困地区信用体系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建设金融服务站,完善金融基础设施,逐步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支持贫困地区开发特色农业险种,开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业务,探索发展价格保险、产值保险、“保险+期货”等新型险种。扩大贫困地区涉农保险保障范围,开发物流仓储、设施农业、“互联网+”等险种,实行费率优惠。紧抓贫困地区企业发行上市、新三板挂牌、发行公司债券等“即报即审、审过即发”的政策机遇,积极培育贫困地区企业上市融资,支持辖区资本市场主体依法依规设立或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和扶贫公益基金,推动辖区上市公司到贫困地区通过并购重组延伸产业链,增强贫困地区稳定脱贫能力。继续开展金融扶贫绩效评估,确保金融精准扶贫政策有效落实。

[责任编辑:张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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