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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公布秋季开学每学期收费标准 乱收费可举报


来源:华商网-今日宝鸡

原标题:省物价局公布秋季开学每学期收费标准 乱收费可举报 近日,省物价局公布秋季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为:省级标准化高中每生每学期800元、城市普通高中350元、农村普通高中200

原标题:省物价局公布秋季开学每学期收费标准 乱收费可举报

近日,省物价局公布秋季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为:省级标准化高中每生每学期800元、城市普通高中350元、农村普通高中200元。市民若遭遇不合理收费,可拨打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917—2790285、3260319,市物价局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投诉。

公办普通高中收了择校费不得再收学费

8月12日,省物价局公布了《陕西省2014年秋季各级各类学校收费一览表》,规定宝鸡市初中毕业升学考务费40元/人次,农村、城市小学、初中,可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城市小学、初中的学生须缴纳课本费。

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为:省级标准化高中每生每学期800元,城市普通高中350元,农村普通高中200元。按照规定,省级、市级标准化高中及一般高中每生三年择校费最高分别不超过1万元、0.8万元、0.6万元。公办普通高中在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

公办普通高中代收费包括课本费、学生健康体检费、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其中,今年学生健康体检费高一新生25元/生学年,其他年级学生20元/生学年。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为95元/生次。

宝鸡有28所省级标准化高中

今年宝鸡市执行省级标准化高中收费标准公办高中学校,共有28所。分别是:宝鸡石油中学、宝鸡渭滨中学、宝鸡长岭中学、凤翔中学、眉县槐芽中学、扶风高中、眉县中学、虢镇中学、烽火中学、岐山高级中学、陇县中学、千阳中学、凤县中学、金台高级中学、岐山县蔡家坡高级中学、凤翔县西街中学、陈仓区西城高级中学、岐山县益店高级中学、扶风县法门高中、眉县城关中学、陇县第二高级中学、太白中学、宝鸡市姜城中学、陕西九棉职工子弟学校、麟游县中学、扶风县第二高级中学、凤翔县彪角中学、宝鸡市姜谭联立高级中学。

宝鸡市教育局将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公布了收费举报电话,市教育局监察室:0917—2790285,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0917-3260319。

市物价局表示,如果发现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可拨打12358举报。(华商报记者 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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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珊]

标签:物价局 秋季开学 收费标准 乱收费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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