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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凤县创建国家生态县接受省级预审


来源: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7月4日至5日,陕西省环保厅会同市政府及有关专家组成省级预审组,对陕西省宝鸡市凤县创建国家生态县进行了省级预审。预审组经过认真审查和核对,一致认为凤县5项基本条件、22项建设考核指标、民意测验调查已全部达到国家生态县验收标准,同意通过国家生态县省级预审,建议尽快申请国家技术评估。

7月4日至5日,陕西省环保厅会同市政府及有关专家组成省级预审组,对陕西省宝鸡市凤县创建国家生态县进行了省级预审。预审组经过认真审查和核对,一致认为凤县5项基本条件、22项建设考核指标、民意测验调查已全部达到国家生态县验收标准,同意通过国家生态县省级预审,建议尽快申请国家技术评估。

4日下午,预审组听取了凤县建设国家生态县工作汇报会,观看了专题片,并按照要求分成现场考察组、资料审核组、民意测评组。随后,现场考察组先后深入县污水处理厂、月亮湾生态公园、垃圾中转站、永生村荷塘月色景点、堆子村人工湿地等地,实地查看城镇污水防治工程、农村连片整治工程、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等生态治理工程;资料审核组对创建工作的技术报告及资料进行了细致检查;民意测评组在中心广场对群众进行了民意测评。

2006年,凤县提出“生态立县、旅游兴县”发展思路,并高度重视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从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宣传教育、考核奖励四个方面入手,建立了四项长效机制,大力推进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的产业转型升级,使森林覆盖率由2005年的65.8%提高到目前的80%,县城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36平方米,全县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连续3年增长25%以上,营造了良好的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的发展道路,目前,凤县已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实现了国家生态镇全覆盖,并成功荣升为“省级生态县”。

5日下午,召开了预审意见反馈会,考核组一致认为,经过为期两天的实地调研,凤县创建工作措施得力、重点突出,责任明确,成效明显,推进了大建设、大整治、大提升,营造了良好的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形成了良好的氛围,各项创建主要数据指标均达到国家生态县标准。同时考核组还指出了凤县生态工作中的一些不足,就进一步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抓好生态环境建设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通讯员 秋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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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遗霞]

标签:国家生态县 凤县 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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