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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在停车场被划对方不负责 律师:向职能部门投诉


来源:华商网

近日有网友发微博称,朋友的车在停车场被划了,停车场收费人员却说以前出现过多次这种情况,因为这里收的是占道费,所以不管。律师称,车主遇到这种情况,保留好停车票据,然后向相关职能部门投诉,要求停车场方面赔偿损失。

原标题:车在停车场被划对方不负责 律师:可向职能部门投诉

华商报宝鸡讯(实习记者 杨晨) 昨日,网友“梵心听细雨”发微博称,朋友的车在经二路和红旗路交界处的老市委停车场被划了,给收费人反映了,但是问题却没能得到解决。该网友表示,朋友的车从车头被划到车尾,有近两米长,停车场收费人员却说以前出现过多次这种情况,因为这里收的是占道费,所以不管。

网友“交警小姚”表示,收停车费就要对车辆进行一个看护,占道费?都标志着这是停车场,为何叫占道?是我,我更不理解!

网友“sweetsmile蕾”表示,桥南有的停车场也是这样,最近“划车党”非常多,我朋友的车也未能幸免。

昨日,该停车场负责人表示,停车场是临时的,说不定啥时候就要拆了,以前是有车主的车被划了,但是还有一部分人车在进来之前就已经划了,非要说是在停车场划的。该负责人说,停车场有监控器,只不过因为数量少,有一些监控盲区。而门口的警示牌上写得很清楚,如果出现车辆重大损失请拨打110。陕西臻理律师事务所律师房立刚表示,车主遇到这种情况,保留好停车票据,然后向相关职能部门投诉,要求停车场方面赔偿损失。如果停车场方以车辆是否是在停车场内划伤而不愿意赔偿,依据法律原则“谁主张谁举证”,停车场就应该证明车不是在停车场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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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安琪]

标签:停车场 车辆 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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